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一是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为了优化临聘教师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师整体素质,最近计划对教学岗位临聘教师合同期满后的65名教学岗位临聘教师重新进行校内竞聘上岗,学校正在组织学校教职工讨论研究《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教学工作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标准规定(讨论稿)》、《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临聘教师及专职工作人员选拔聘用管理办法(讨论稿)》,以上两个方案将在充分征求所有教职工的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因此,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没有向我们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学校对劳动合同期满后对临聘教师进行竞争上岗属于学校内部管理,无需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或者经过我们的同意。二是你与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还未到期,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还未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因此,不存在赔付2个月工资是否合理合规的问题。三是你反映学校多年未给临聘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不属于我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请您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