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海南州州管水流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7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一)水流登记单元7个,分别是:
1.恰卜恰河。流经本州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管理范围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线。
2.大河坝河。流经本州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管理范围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线。
3.茫拉河。流经本州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管理范围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线。
4.西河(莫曲沟)。流经本州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管理范围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线。
5.巴曲河。流经本州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管理范围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线。
6.上更尕海。位于本州的湖,结合水域岸线、管理范围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线。
7.下更尕海。位于本州的湖,结合水域岸线、管理范围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线。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3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的5个行政县。(具体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水流登记单元名单
附件2:登记区域涉及到的行政区名单
海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2年07月10日
附件1
序号 |
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号 |
登记单元名称 |
1 |
632521331000001 |
海南州00001水流 |
2 |
632522331000002 |
海南州00002水流 |
3 |
632500331000003 |
海南州00003水流 |
4 |
632524331000004 |
海南州00004水流 |
5 |
632525331000005 |
海南州00005水流 |
6 |
632521332000001 |
海南州00001湖泊 |
7 |
632521332000002 |
海南州00002湖泊 |
附件2
序号 |
行政区名称 |
1 |
共和县 |
2 |
同德县 |
3 |
贵德县 |
4 |
兴海县 |
5 |
贵南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