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
赵市长你好:
之前咨询了西来镇见龙村种植地被征收,关于补偿问题的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土地目前是流转形式。
请问什么叫流转,流转有没有时间期限,目前每亩1200元补偿持续到什么时候,如果有时间期限,且期限很短,性质一样是农民土地被征收掉了,岂不是变相的绕开了江苏省政府令:《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达到少补偿的目的,要知道现在土地上的一栋房子就24万,还不算地皮费用。
附上之前补偿问题咨询您们的回复:
1.新农村建设是靖江全市的一个宏观决策,我镇的集居点是符合全市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从2009年开始,我市即开始了新农村建设,从土桥的试点到西来见龙集居点的推进,到2014年已有5年时间。根据靖委发(2009)31号文件、靖发(2009)14号文件规定,凡涉及到占用农用地的,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再办理建设用地流转,目前全市新农村建设用地都是流转,市里标准是每亩800元,实际工作中,我镇见龙集居点的流转费用为1200元每亩。
2.自新农村建设用地流转以来,集居点的土地流转费都是每年按时结清,从未拖欠,且有帐可查,至于你所说的“居民区盖完后每年一度的补偿就停止”是不可能的,镇村在做宣传发动工作时,均与所涉及村组的老百姓接触过,多次进行过宣传解释,请你放心。因为目前是流转形式,所以不适用《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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