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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四项举措”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2023-08-21 00:00:00 点击:[] 字体:

   近年来,贵德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始终把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抓手,注重在创建载体上求创新、在示范引领上求突破、在创建成效上求转化,打造了一批富有特色、成效显著、群众认可的省州级示范单位、教育基地和社区“石榴籽家园”,有力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发展。

  始终坚持把创建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和战略任务,作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的有力抓手,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全力推动落实创建任务。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县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单位层层成立或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力量,形成政治引领、党建统领、党政同责、社会同创、全民共建的创建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持续推进中央和省州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决策部署在贵德落地生根。

  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深入实地调研,听取现场讲解,详细查阅资料,层层审核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国家级、省级和州级示范单位。2023年,推荐申报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6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4个。根据《海南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和先进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先后全面完成贵德县命名期满三年的51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复检复验工作,各示范单位巩固保牌成功,持续巩固提升了创建成果。

  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单位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试验田和民族团结进步标兵作用,深入总结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创建经验,动员各类媒体资源,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推广,先后涌现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4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6个、先进个人6名,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54个、先进个人101名,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52个、先进个人107名。每年深入持续开展9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感动人物”宣传活动、“川甘青滇涉藏地区广播电视台联盟走进贵德采访”活动;组织先进典型代表团赴国内发达地区考察学习,相互学习、相互交流,不断扩大贵德创建工作的宣传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