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海南州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受高原低涡切变和西南暖湿气流共同影响,7月22日至23日我州贵德、贵南、同德等地部分乡镇将有可能出现降水量达50至70毫米,最大可达80毫米的暴雨。7月22日,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提醒函》,结合汛期超量降水区域、未来72小时降水预报及地质灾害易发程度,预计7月22日8时至7月25日8时,我州贵德县新街乡、河西镇、拉西瓦镇、尕让乡、河阴镇,贵南县茫拉乡,同德巴沟乡、河北乡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级高,气象风险预警等级为一级(红色预警)。共和县恰卜恰镇、龙羊峡镇,兴海子科滩镇、唐乃亥乡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高,气象风险预警等级为二级(橙色预警)。全州其余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气象风险预警等级为三级(黄色预警)。
根据气象预警情况和《海南州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22日16时起启动州级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请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和《海南州防汛抗洪应急预案》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各地、各部门防汛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强化会商研判,加强重点部位巡查防守和避险转移,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叫醒”机制,果断转移危险区人员,坚决做到“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各级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全面进入应急状态,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各项准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海南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