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持续推动清洁能源产业立法工作
近日,海南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立法推进会,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刚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关于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的相关工作要求,加快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确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分解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在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中体现担当、展现作为。
会议要求,要立足全州清洁能源产业优势,先行先试做好相关立法,为自治州清洁能源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把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产业立法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州委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立足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梳理立法需求,主动衔接政策,有序有力推进,在更高层次上为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作出海南应有的贡献。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新能源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找准立法目标定位,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逐步完善具有海南特色的清洁能源产业促进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要求,建立健全立法工作责任制,延伸制度“触角”,提高法规“抓地力”,求得立法最大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