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州大河坝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青海省海南州大河坝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内容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青海省海南州大河坝河流域综合规划
流域概况:大河坝河系黄河左岸一级支流,上游称青根河,发源于兴海县与都兰县交界的虽根尔岗西北麓,河源海拔5208m,向北流至鄂拉山后绕虽根尔山折向东南,至G214公路处与右岸较大支流水塔拉河交汇后,称大河坝河,在兴海县唐乃亥乡汇入黄河。大河坝河全长165.3km,其中青根河长91.5km,流域面积3977km2(上村站),平均比降12.4‰。大河坝河流域地形坡度较大,产汇流时间较短,径流过程受降雨影响较大,年际、年内分配不均匀。大河坝河多年平均径流量3.91亿m3,年内6月~9月占全年径流量的69%,其中径流量最大的月份出现在7、8月份,占全年的22%、20%。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大河坝河、龙曲沟和北面的两条小泉(后统称为大河坝河流域),涉及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的子科滩镇(县城所在地)和唐乃亥乡。
规划水平年:现状基准年2024年,规划水平年2035年。
规划目标:
(1)灌区发展目标: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使灌区的灌溉水利用系数由现状的0.456提高到2035年的0.6以上。对部分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通过续建配套和改造,对流域干渠和支渠全面防渗,建筑物配套。
(2)防洪规划目标:到2035年,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基本建成,完善防洪非工程措施,减少塌岸造成的村庄、耕地(草场)等损失,全面提高抵御洪涝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3)水资源保护目标:流域水功能区水质和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建立完善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体系,保障城乡饮水安全。
(4)水土保持目标:规划到2035年,综合防治面积76.76(增加)km2,其中,预防保护规模48.36km2,综合治理规模28.40km2,水土保持率提升至85.81%。建立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网络,及时掌握水土流失动态,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5)水利信息化建设目标:构建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大河坝河数字孪生流域,全面提升流域智能化管理调控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6)流域综合管理目标:全面建成基于河(湖)长制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进一步提高流域综合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规划内容:包括水资源调查评价、流域总体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城乡供水规划、灌溉规划、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水利信息化规划、重大水利工程规划、流域综合管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海南州水利局
通讯地址: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兴海东路与和谐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积鹏
联系电话:0974-8512452 13309749666
电子邮箱:78287847@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城北路东12号
联系人:李佳昊
联系电话:0371-66025209
电子邮箱:63202989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单位和个人若对本规划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下载并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规划实施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反映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本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海南州水利局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