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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5048170/2022-00429发文字号 : 南政办〔2022〕30号

发布机构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生效日期 : 2022-04-21

主题分类 : 通知发布日期 : 2022-05-10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海南州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1         

    

  海南州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 

  工作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7146号)文件精神,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营商环境专项督导专题汇报中提出的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切实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批示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现就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即推进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体化平台集中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大厅落实到位,审批窗口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加快实现审批服务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模式,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办次数,促进公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进必进原则坚持大厅之外无审批的理念,凡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必须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办事窗口;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集中办理。 

  (二)坚持集中办理原则本着实事求是、依法调整、合理配置、积极稳妥的原则,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切实做到一站式服务、一窗受理、一平台共享因法律明文规定、保密等原因不能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个别事项,经州县政府批准后,暂在部门办理。 

  (三)坚持充分授权原则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原部门或单位不再受理。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设立窗口首席代表,部门对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对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和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在窗口直接办结。  

  三、实施范围 

  全州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改革范围。 

  四、工作任务 

  (一)整合内部职能,规范机构设置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将内部审批服务职能向牵头科室集中牵头科室统筹协调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科室协同配合机制,形成行政审批科室牵头、多科室支撑、多科室协同审批的运行模式。确立行政审批服务科室负责人本部门进驻窗口首席代表,首席代表经部门授权后,行使审批决定权和业务协调权4前,编制完成本部门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政府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批复、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备案。完成时限20225 

  (二)清理规范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各部门要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对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的青海省37个部门权责清单通用目录,结合部门实际,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梳理确定入驻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步向政务服务大厅和电子政务平台集中。按照减事项、减层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对入驻事项全面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完成时限20225前) 

  (三)完成审批授权,人员集中到位。各级部门要按照窗口围绕群众转,后方围绕窗口转的要求,全面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和窗口工作人员AB选派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入驻窗口。对一般事项实行一审一核现场办结对法律明文规定必须上报的事项,提出初审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报送本级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需要技术论证或现场踏勘的事项,有权安排、协调本部门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办理各部门要明确进驻事项,签发首席代表授权委托书,刻制审批专用章,首席代表管理本部门审批专用章,负责本部门窗口日常运行,确保窗口独立运行,现场审批,真正实现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科室审批、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审批专用章办结的窗口运行模式。(完成时限20225月底前) 

  (四)创新审批机制,提升服务效率。按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总要求,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着力构建审批服务与技术审查相分离等审批新机制。以业务协同和场景应用作为切入点,推进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采取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集成优化等方式,建立起部门间关联性审批服务事项协同审批机制,着力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依托好差评系统和12345热线,建立健全审批服务电子监察机制。(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五)延伸基层触角,强化便民服务各县要统一县、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点)的功能定位、运行模式、管理机制,建立县乡镇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规范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点)服务场所名称、窗口标牌、事项公示牌等基本服务标识,配备建设必要的设备设施和互联网(或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环境。明确本级政务服务部门对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乡镇、村(社区)建立完善政务服务工作配套制度,明确乡镇分管领导、便民服务中心(站、点)日常管理专(兼)负责人及必要的工作人员。乡镇要以文件形式明确村(社区)支部书记为便民服务点负责人,将包村干部或第一书记确定为红色代办员,代办人员应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县政务服务大厅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传递代办事项材料并反馈办理结果,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发挥乡镇就近服务的优势,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法律调节、扶贫济困、惠民资金及涉农补贴等纳入服务范围,涉及多部门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推行帮办、代办、领办等服务方式,确保群众就近便捷办事。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部署,推动县、镇之间县级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打造乡镇社区平台综合受理、县乡镇后台分类办理、乡镇社区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六)强化收费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对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收费,由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统一予以公示,未公示项目一律不得收费;有自由裁量区间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严格按照自由裁量规定收取;凡符合国家和省、州、县优惠政策的收费,由服务窗口依据政策规定直接落实减免政策报部门备案。各类收费执收单位分别在州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收费征收管理窗口,负责办理进驻部门涉及的各类收费。所有的收费使用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票据分离,银行代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七)健全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规范窗口运行有关制度各部门(单位)和州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要建立和完善窗口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首席代表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评制等管理制度,在窗口开展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公开窗口服务内容、办理程序、政策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咨询电话和投诉方式等。出台《海南州州、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办法》提升行政效能,规范政务服务大厅管理,确保政务服务工作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完成时限:20226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责任,强沟通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做到职能到位、人员到位、事项到位、授权到位、机制到位、监察到位确保推行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保质保量完成。 

  (二)明确职责分工,履行岗位职责。各级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负责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总体协调工作,州政府审改办负责各部门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审批工作;各级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牵头负责协调督促各部门清理规范入驻事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州委深改办、州政府审改办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适时组织开展各部门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检查验收,进行改革成效全面评估,对改革中有令不行、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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