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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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海南州在秦汉以前属羌戎地。距今七千年以前,这里的先民已进入铜石并用时代,有了原始的采集业和农业。西汉前期,海南地区已纳入中央王朝建制体系,西汉神爵2年(公元前60年)金城郡设河关县,辖今贵德、共和东部地区,受“护羌校尉”节制。汉平帝元始4年(公元4年),王莽设西海郡,其辖地包括今共和、兴海两县的大部分地区。东晋以后,今贵德和共和分别为前凉、后凉、北凉、吐谷浑管辖。建德五年(公元576年),北周收复黄河以南地区建廓州,辖今贵德、贵南等地。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廓州为浇河郡,今贵德、贵南两县为其属地。大业五年(公元609年),隋攻陷吐谷浑,新置河源、西海二郡,辖今兴海县大河坝以南、同德、共和地区。唐天宝十三年(公元754年),陇右节度使哥舒翰收复九曲之地,在黄河以南置浇河郡及宛秀军等。至德元年(公元756年),地入吐蕃。北宋元符二年(公元1099年),首领溪巴温据今贵德,建溪哥城。大观二年(公元1108年),宋军收复溪哥城,改建积石军,辖今贵德县及其以东地区。南宋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金攻占积石军,今海南东南部地区归金管辖。元至元八年(公元1271),于今贵德设贵德州,属吐蕃宣慰使都元帅府管辖。至元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贵德州归陕西行中书省河州路管辖,辖今贵德及其西南地区。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将贵德州改为归德州。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改归德州为归德守御千户所,隶临洮府河州卫。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复称归德州,辖今贵德及贵南部分地区。今海南其他地区,属朵甘都司答思麻万户府和必里千户所管辖。清顺治六年(公元1649年),清朝在今贵德县设归德所。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今贵德黄河以北地区归西宁县管辖。是年,在今贵德设“钦差总理蒙古番子事务大臣公署”,后移驻西宁,管理包括今海南州在内的广大牧区。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归德所改隶甘肃临洮府。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归德所改隶西宁府。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改归德为贵德,并改设为县,置县丞。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置贵德厅,设抚番同知,隶西宁府,辖今海南黄河以南的贵德、贵南、同德等地。民国2年(公元1913年),改贵德厅为县,归甘肃省西宁道管辖。民国18年(公元1929年)7月11日,划湟源县之恰卜恰地区和西宁县之上、下廓密地区设共和县,县治曲沟大庄。民国24年(公元1935年),划贵德县之鲁仓、汪什科及察罕诺门汗牧地设同德县,县治拉加寺。民国28年(公元1939年),省政府设大河坝设治局。民国29年(公元1940年)青海省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辖同德县、南屏设治局(今贵南鲁仓地区)、河曲设治局(今同德石藏寺一带)等。民国30年(公元1941年)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为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仅辖同德一县。民国32年(公元1943年)改设治局为县,县治旧大河坝。民国33年(公元1944年),南屏设治局撤销,将同德县的鲁仓一带划归贵德县,茫拉、沙沟、拉乙亥等小块农业区仍归同德县管辖。民国35年(公元1946年),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撤销,同德县直属青海省政府领导。

  1949年9月18日贵德县解放,成立贵德县人民政府,县治河阴镇。9月25日共和县解放,27日成立共和县人民政府,县治曲沟大庄,1954年5月迁至恰卜恰。9月中旬同德县解放,10月16日成立同德县人民政府,县治茫拉琼托,1953年8月迁尕巴松多。1949年9月27日兴海县解放,1950年6月兴海县人民政府成立,县治旧大河坝,1960年迁子科滩。1951年11月20日,同德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1952年6月,共和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1952年3月,兴海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1953年3月贵南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7月17日改称贵南县人民政府。1953年12月6日海南藏族自治区成立,辖贵德、共和、同德、兴海、贵南5县。州治共和县恰卜恰。1955年7月28日,海南藏族自治区更名为海南藏族自治州,辖县未变。1978年4月14日,中共海南藏族自治州龙羊峡工作委员会和海南州革命委员会龙羊峡办事处(县级)成立,州辖县遂增至6个。2001年8月龙羊峡工委及行政委员会撤销,州辖县恢复为5个,即共和、贵德、同德、贵南、兴海,迄今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