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 书记信箱 > 信件内容

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请帮帮我这个可怜的孩子
来信人 杨** 来信日期 2016-06-01 17:33:52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 最近一段时间,青海湖周边的乡镇,江西沟,黑马河,石乃亥地区,所有当地人最关心的就是,政府派出1000多名特警,强行拆迁所谓违规建房的事件,那么对于违规,有什么明确的规定么。青海湖当地自几年前开始,当时的居民都是靠旅游旺季的收入来维持生计,政府如此不顾民情的一通乱拆究竟为何,是否有给当地的居民合理的解释,我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住在当地,对于这种强行拆迁没有收到合理的解释,作为青海湖周边的原住民,很为政府的行为心寒!你们这样做的时候是否有考虑民众??或者可以换个方式,给个具体何为违规的标准!!!请做个解释给我们! 书记大叔,请为你身边的民众考虑!得民心者的天下!为民众多做事!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海南州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16-07-15 14:34:37
办理结果
网友!你好: 关于反映“可怜孩子”问题,经共和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违规”问题。在环青海湖景区共和沿线未办理土地、规划、环保林业、草原征占用等手续,破坏草原、湿地环境的各类在建和已建非法建筑均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风景名胜区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青海湖景区保护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破坏青海湖地区草原生态,扰乱规划建设秩序,已经超出“违规”的概念,属违法行为。 二、关于“强行拆迁没有收到合理解释”问题。在环湖地区“两违”整治过程中,共和县与省湖管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根据土地、草原、规划违法类型,分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依法依规进行整治。在“两违”整治工作开展前,反复开展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多部门多次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工书,再三劝阻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尽量减少违建损失,但许多违建当事人对此置之不理,事后也对整治工作未提出任何异议。 同时,在整治工作结束后,抽调共和县农牧、城建、国土、工商、旅游等部门和省湖管局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赴环湖地区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培训,重点宣讲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风景名胜区条例》、《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政府依法行政的整治依据、整治措施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讲解。新华网等主流媒体也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报道。
信件评分
信件评分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