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 书记信箱 > 信件内容

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违反劳动法的问题
来信人 曹** 来信日期 2016-09-18 17:05:54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尤其是公司加工厂,每周工作48小时,每天存在4小时以上加班,每月累计加班人均120小时以上,严重损害工人身心健康。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海南州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17-01-06 09:15:23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 关于反映“青海民泽龙羊峡公司违反劳动法”问题,经共和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属于渔业养殖加工企业,因行业的特殊性,公司规定劳动工时为综合工时,既公司安排员工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流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的工作和休息方式;公司规定员工按个人所需每月调休4天(不含元旦等节假日,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正常休息)。除每日8小时工作时间外需要加班的按10元/小时发放加班费,节假日加班的按日工资的3倍发放加班费。 感谢网友对共和县民营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信件评分
信件评分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