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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投诉海南州共和县法院办事拖拉,不作为
来信人 侯** 来信日期 2018-06-11 09: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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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我是来自陕西省咸阳市的一名旅游爱好者,2017年国庆节期间和亲戚在青海湖游玩,不慎发生车祸,后将肇事者告至海南州共和县法院。已于2018年4月16日结案,结案后,对方保险公司及时将赔付款交至共和县法院,但我迟迟未收到共和县法院转账的赔付款(手续提供齐全),问其原因,财务处请假,又问其原因,财务处学习。请问,财务处办公人员不在,难道不正常开展工作吗?作为一名曾经到过青海湖旅游的爱好者,我汗颜。我急切等待法院转付的赔偿款,因为我的亲人还等着后续治疗。(案卷号:青2512民初772号张晓爱等诉讼白晓薇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海南州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18-06-27 16:46:36
办理结果
网民: 您好!关于反映“投诉海南州共和县法院办事拖拉不作为”问题,经共和县委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由于您本人在陕西,故全权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公司将19826.72元赔付款到账后,共和县法院通知了代理人转款需要的资料准备齐全后到单位财务进行转账,但是代理人没能及时提供收条,所以导致款项没能及时出账。后因共和县法院财务人员参加了外省培训,转款一事又被延误,但在培训结束后经办人催促代理人将收条等相关材料补齐后,在第一时间就将该笔赔付款转至当事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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