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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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兴海县用扶贫款到西宁买商铺算扶贫么? | ||
来信人 | 马** | 来信日期 | 2019-08-02 14:31:03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我是兴海县贫困村的一个老百姓,这几年政府一直扶贫攻坚战,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老百姓越来越好了,扶贫款的用途尤其重要,目的就是要振兴兴海,可是兴海县政府却拿着扶贫款去西宁买商铺,把钱投放西宁,这不是振兴西宁了么?和振兴乡村的政策背道而驰!希望领导重视这个问题,及时阻止这个大错特错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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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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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海南州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19-11-07 17:04:26 |
办理结果 |
网友: 您好!关于反映“兴海县的扶贫款用来买西宁商铺”的问题,经兴海县政府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2019年,兴海县34个非贫困村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在西宁市购置商铺,该项目是通过兴海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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