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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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拆迁后的不能个人重建问题 | ||
来信人 | 流** | 来信日期 | 2019-12-15 09:47:29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书记: 您好! 我是共和县下街的居民,12年因要重新扩建通往沙珠玉的道路,道路两边很多房屋进行了拆迁或部分拆迁,但是还有一大部分拆了一部分剩下的房屋在那里。到现在已经过去六七年了,都没有任何的动静,在这六七年中,我多次找过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是否可以自己进行重建,但是相关部门办事人员的说法由最开始的不能自己建设要统一规划设计再说,到后面的要交15万的规划报建审批手续,我想问问,在自己的房屋土地上,重新进行翻新,需要这么多钱嘛?1估计买一个好点的二手房也不要这么多钱,这是不是政府不让个人进行重建的一个门槛。我看了我们这条路边上,有人就建了4层的楼房。为什么有些人可以建?为什么有些人不能建,要建就要交15万的手续费用?我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难道连自己的生活想过好的权利都没有吗?12年我找了个女朋友,14年带回去一看那拆了一半的旧房回去第二天就跟别人好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谁会跟一个像我这种情况的人结婚。这个问题也影响了我生活,我从20多的小青年变成了大龄未婚人员,家人都为了我的事头发都花白了。我恳请书记能为我解决这个问题,相关部门的适当的相关手续费用我会进行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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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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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海南州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0-01-03 17:39:48 |
办理结果 |
网友: 您好!关于反映“拆迁后不能个人重建”问题,经共和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海南州共和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5年7月6日经共和县人民政府批复并实施,切吉西路两侧地块属共和县城中心城区。根据《海南州共和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切吉西路(黄河南大街至西城路段)道路两侧临街为商业用地,建筑红线后退8米。在此商业地块开发建设,需先对土地进行公开出让,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付土地让金)后按照《海南州共和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要求设计方案文本,并提交共和县城乡建设规划审查委员会进行方案审查,方案符合规划要求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规划许可证后开工建设。您在信中反映的4层楼房所有人均在2015年经县政府批准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国有用地建设使用权,并经2016年第1期共和县城乡建设规划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办理规划许可证后修建。另外,规划审批手续全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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