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
信件标题 | 违法违规举报 | ||
来信人 | 龚** | 来信日期 | 2021-01-22 16:00:44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州委书记您好! 我向您举报一件违法违规的事情!位于共和县共和东路49号{天宝佳园}一单元15楼1号房原来是药监局的房子,当时是用来办公的,大概用了二,三年后就搬到现在新的办公场所了,这个房子搁置几年后去年有个政府公职人员{娄XX}进行了装修并入住。咨询了下政府不动产拍卖和处理并没有此处房产。这就奇怪了。现在她又在群里和朋友圈进行房屋售卖信息!!才住了不到一年。。希望书记派人调查一下!此房所有缴费物业可查,转售信息房管所应有记录。请不要直接找我,我怕! |
||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
回复部门 | 海南州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1-05-10 08:59:07 |
办理结果 |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2018年11月12日通过《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产权交易市场网站发布了海南藏藏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宝佳园房产第三次交易公告,最终确定受让方,该的挂牌价为41.18万元,最终共和县人增毛以成交价41.18万元受让海南州财政局所持海南藏族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宝佳园房产,并于2018年12月25日双方签署了《国有资产网上挂牌转让成交确认书》《报价结果通知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由州财政局、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成交价41.18万元资金中交易费0.62万元支付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2万元支付房屋评估费用,28万元交共和县住建局房屋产权过户费用,37.56万元上缴国库,并办理了住宅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和资产过户等相关手续。总之,海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天宝佳园1号楼1单元1151室住宅式办公房处置挂牌网上竞价有偿转让,整个过程公开透明,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全权负责网上竞价转让,经二次竞价,并经评估价下浮10%后第三次竞价成功,整个过程是在合法合理,依据法定程序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完成。此房的所有权已于2019年3月份全部合法转移至万玛本、增毛名下,已不属于原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信件评分 | |||
---|---|---|---|
信件评分 |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