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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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在青海同德县旅游过程中被无视法律变相欺诈 | ||
来信人 | 白** | 来信日期 | 2022-08-15 17:27:17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海南州委书记: 打扰了!我是一名来自四川的游客,7月29日到同德县旅游时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我和一家4口在无任何责任的情况下(事故认定书于8月15日才下)被滞留了整整4天,在被变相胁迫并无助无奈情况下被诈1万元,我和我家人(包括2名未满12周岁儿童)被当地的有事不靠法的恶习惊吓到了,家人也因此生病,身心都受到极度煎熬!望能引起重视!详情请问当地交警!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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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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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海南州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2-08-25 12:13:37 |
办理结果 |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同德县交警大队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同德县交警大队接110转警调度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到达现场了解该起交通事故为小型普通客车与一儿童自行车发生正面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且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白马久美及车内同行人员均在现场,对方肇事自行车小孩因受伤已送往同德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出警民警立即展开现场勘查工作,待勘查工作结束后,陪同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赴同德县人民医院查看受伤夸毛叶伤情,在医院获悉夸毛叶无生命危险,夸毛叶伤情结果为:左大腿前内侧有一处10cm裂伤创面,为了更好的清创缝合,主治医生建议到省级医院进行缝合,故双方当事人在医院协商解决垫付先期治疗费用事宜。后确定,由小型普客车驾驶人白马久美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壹万元人民币用于治疗夸毛叶伤情,后期在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再进行赔偿费用调解。结束垫付事宜后继续配合交警部门开展其他调查取证工作于7月30日00时许结束调查后,夸毛叶家属当即便前往省级医院进行治疗。同德县交警大队已完成交通事故调查,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及送达认定书等处理程序,余下民事赔偿事宜可通过自行协商;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向事发地的管辖权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不便到现场的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青海移动微法院APP等进行处理,具体详细流程请咨询相关部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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