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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共和医药小区住宅楼问题
来信人 年** 来信日期 2016-05-06 16: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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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尊敬的索南东智州长:我们是共和医药小区住宅楼的购房户,特向您写信反映以下问题,敬请您在百忙之中一阅为感。由青海鼎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共和医药小区住宅楼,按照合同本应在2014年12月30日前交付使用,但到现在该住宅楼还未交付使用,逾期交房时间达1年半之久,严重违反购房合同,损害购房者的利益。我们购房户大多是兴海、共和、贵南等地的进城农牧民,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到恰卜恰镇谋生,或定居后送孩子上学等,用一生的血汗钱加上贷款才购置一套房屋,因为该住宅楼迟迟不交付使用,我们只能租房居住,加重了额外的经济负担。我们多次向鼎盛房地产开发公司交涉,但他们既不交房,也不履行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不支付违约金,一再推迟交房时间,使我们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尤其可恨的是,该公司不但不支付违约金,而且巧立名目,反而让我们购房户多交各类费3万余元(包括供电设施配套费、供水配套费等不应该收取的费用)。在这样无奈的情况下,我们特向您写信求助,希望州长督促州县住房建设和房产管理等部门对该工程予以督查,一是让鼎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尽快给购房户交付房屋;二是让该公司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按照购房合同一次性足额支付违约金;三是取消乱收费、不合理收费项目;四是搞好小区庭院建设,安排物业公司管理,使小区尽快正常运营。给州长添麻烦了,谢谢! 2016年5月6日共和医药小区住宅楼全体住户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海南州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16-05-19 14:43:25
办理结果
网友!你好: 关于反映“共和县医药小区住宅楼有关”问题,经共和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共和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协同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医疗小区业主代表召开了会议,经过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共识,并且签署了协议书。主要达成了以下约定:一是住户同意免去开发商6个月违约金;二是配套设施费业主承担20%,剩下80%由开发商承担;三是开发商承诺2016年5月15日交房并在住户入住同时进驻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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