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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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政府偷偷出文件我们的地没了土地证变废纸 | ||
来信人 | 李** | 来信日期 | 2018-06-01 11:51:58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兴海县唐乃亥乡人民政府、兴海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处理唐乃亥乡沙那村15户(我方)与86户土地纠纷后出具了处理文件,最后判为土地使用权归沙那村15户(我方)所有,时过境迁,2017年7月兴海县唐乃亥乡人民政府、兴海县人民政府以法律条款不当撤销了2016年的处理意见,问题关键来了:1、兴海县唐乃亥乡人民政府、兴海县人民政府悄无声息的出撤销文件没有通知唐乃亥乡沙那村15户是否合理。2、询问兴海县唐乃亥乡人民政府、兴海县人民政府那些法律条款不当,各政府无法做出合理解释。3、文件出的是否合法合理。因为我方一直未知此时,直至2018年4月唐乃亥乡沙那村86户上诉我方才知晓有此事。并且因为这份所谓的撤销文件法院审判定我方失去了土地使用权(曾经土地承包证以及上税的发票都没用),法院说法是已经撤销,土地使用证作废。此次事件的焦点就在于政府出具的不合理撤销文件,找当地两个政府,政府只叫我们打官司,将自己的过失推的一干二净,土地是农民的生活维持的基本保障是农民的根本。写信也是无奈之举,望领导给予解决,感谢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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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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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海南州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18-06-14 15:51:41 |
办理结果 |
网民: 您好!关于反映“政府偷偷出文件我们的地没了土地证变废纸”,经兴海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该问题已由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您提出的事项,属人民法院的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第十五条关于 “信访人对人民法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向有关的人民法院提出”的规定。请您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 |
信件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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