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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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七标段拖欠工资问题 | ||
来信人 | 沈** | 来信日期 | 2019-07-10 23:22:04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您好!本人于2016年3月来到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七标段工作,受聘于中昌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出纳一职,月薪7000元,2018年2月14日离职,拖欠32601元工资,至今未支付,拖欠时间长达一年五个月,期间多次催要公司均以各种借口推脱。19年初,本人患急性坏死性胰腺炎,生命垂危,住院一个多月,公司依然未支付工资,为治病负债累累,生活异常困难。19年6月,借来路费到贵德县讨要工资,并到贵德县劳动局寻求劳动仲裁,依然未能解决工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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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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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海南州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19-10-18 09:33:24 |
办理结果 |
沈志群先生: 您好!关于反映“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七标段拖欠工资”的问题,经贵德县政府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北京中昌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派遣您到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七标段工作,工资由北京中昌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代付。经调查了解,您和您的爱人应付工资总计69691元,您已累计领取工资71500元,超支1809元。如您对工资报酬问题有异议,您可以到该公司注册地或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谢谢! |
信件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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