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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异地公务员调回原籍
来信人 央** 来信日期 2020-01-06 09:22:34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州长,您好! 本人是2019年新考录公务员,户籍在海南州共和县。由于报考限制在报考公务员时选择了其他州县。经过网上咨询,查阅到异地公务员有掉回原籍政策,现向您咨询下海南州在这方面的政策内容。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海南州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0-02-13 09:40:35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关于反映“异地公务员调回原籍”问题,经海南州委组织部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青海省2019年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级层次以下公务员公告》,2019年市(州)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4年(含试用期),县、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2019年青海省新录用公务员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目前,没有“异地考录公务员调回原籍”的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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