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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共和县城镇管理局扎西东主个人作风问题
来信人 洪** 来信日期 2021-10-19 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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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共和县城镇管理局扎西东主,以本人、亲属或他人名义,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借为名,在国家金融机构办理贷款,长期不还,大肆挥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扎西东主本人不但没有去处理合同,反而逃避责任,是典型的享乐奢靡主义,目前拖欠463天,之前也和相关部门反映过,一直没有去处理解决,严重影响共和县城镇管理局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造成极其不好的影响,本人就职于共和县城镇管理局是有收入来源的,目前这种行为望贵单位能妥善处理,予以回复。此致,敬礼 如有疑问可联系185******0870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海南州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1-10-22 11:04:22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人民法院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共和县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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