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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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情况反映 | ||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22-01-13 08:37:36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情况反映 本人是名普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于2017 年前往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子利滩镇贫困村公路工程标段打工。[(建设单位:四川泸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期间目睹在施工过程中核工程负责人罗生龙私通兴海县发改局局长王芬伟对该扶贫项目工程多处原材料改变、偷工减料等。作为名国家公职人员, 对人民百年利益而不顾,私心大发,不按原图纸施工,本人作为一名普通公民,自感心寒,望广大网民抱有对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负责的态度,给子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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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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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海南州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2-01-26 09:48:33 |
办理结果 |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兴海县发展和改革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兴海县审计等部门核查现场及相资料,兴海县子科滩镇贫困村公路一标段一分部施工过程中有2次设计变更,一是在实施K5+650-K5+950时因K5+850米处路线横穿牧民羊圈,经多次与牧民协调无果后由兴海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设计单位(青海蓝图勘测设计有公司)、监理单位(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四川省沪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查看现场后,共同决定不影响道路整体设计的情况下可绕开牧民羊圈,将原设计局部线路进行了变更,绕行线路由四方责任主体(甲方、监理、设计、施工)签字认可后出具了工作联系单,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变更要求进行了施工,变更程序符合建筑施工规范,不存在私自变更线路不按原图施工的问题。二是在涵洞施工过程中受征地红线影响,涵洞进出水口排水不畅,兴海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四方责任主体进行了现场查看共同商定在不影响路基宽度、纵坡的标准下,涵洞长度按实际进行调整施工,四方责任主体签字认可出具了工作联系单,涵洞长度、路基宽度、路肩宽度、八字墙长度、一字墙长度偏差都在《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F80/2017)规定范围之内,变更资料真实、齐全,不存在原材料改变、偷工减料,也不存在不按原图施工的问题。 若您有合理诉求或其他问题,建议通过正当途径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三思而后行,慎重考虑在网络上发布不实言论的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否则将收到法律的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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