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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单位未给解决社会保险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3-01-16 12:48:53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自2012年被贵南县水利局临聘为工程技术专业人员(单位于2019年机构改革后,合并为贵南县农牧和水利局),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间一直未给缴纳社保,本人也曾多次找单位领导进行沟通,得到的回复均是后面会给补缴,一拖就是十年多。本人又于2022年7月反映了此事,单位承诺会尽快给予办理,但结果却是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到现在仍未给解决。近期再次与单位沟通时,仍是推脱,说单位目前没有人员给办理此事,理由是:有些工作人员新冠阳性,在居家隔离;另外说什么单位最近在实行弹性上班,单位工作人员在轮换上班。另外2022年7月反映此事后,贵南县劳动监察大队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但到目前也未及时给予权益维护。 现如今用人单位一直推脱,未有一个确定的答复;劳动保障部门也未能及时给予权益维护,本人只能寻求渠道,向上级部门进行反映,还请领导能够给与解决,表示感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海南州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3-03-20 09:10:36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 据查,你于2012年1月至2021年7月被县农牧和水利局(原水利局)临聘为水利工程技术员,2021年8月离职。2022年7月你向我局反映缴纳社保问题,我局积极协调人员与你一起前往社保局咨询补缴相关事宜,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未能解决。后因疫情且你本人不在县等原因延误至今,期问我局始终与你保持联系,也多次请你来县协调解决但直未能如愿。2023年3月6日我局再次请你来县协商,你于3月8日来县沟通,根据你的诉求及存在的疑问,我局组织人员与你一同前往人社局咨询,了解补缴要求,并对补缴金额进行了初步核算。3月13日我局研究决定为你缴纳自2017年10月原水利局第八次局务会决议为你缴纳社保次月起至2021年7 月你离职期间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因你的工资已足额发放,保险缴纳需你本人承担个人应缴部分。三、处理意见我局研究后已与你进行了电话沟通,目前仍在协商中。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 日内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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