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领导你好,现投诉海南州第一高级中学员工达哇某某(身份证后四位:0012),作风与道德操守问题。 起因:2018年12月其利用身份便利通过单位相关在职证明收入证明及相关证件等在我方公司申请办理信用贷款获取出借人资金,前脚拿钱偿还部分后脚敷衍逃避。我方对此一直抱有幻想,希望她能正视自己的问题,给我们一个说法。可等来的只有绝望。其享有国家教师优厚的薪资福利待遇却侵占民众财产,其行为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党风廉政纪律要求,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败坏单位形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8条第(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给予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根据党风党纪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请有关单位及领导按规定对问题职工进行约束处理,行使监管权利和义务。目前这种行为望贵单位能妥善处理,予以回复。此致,敬礼 如有疑问可联系136******4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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