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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异地工作人员调动州内工作流程
来信人 拉** 来信日期 2023-05-26 19:45:06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本人异地工作人员,调动到州内工作流程?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海南州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3-06-01 08:39:23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 关于您反映“异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到州内工作流程”问题,经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目前,海南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按照《海南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指南》《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南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的补充通知》文件执行,文件对人员流动范围、审批权限、资格条件及工作流程以及州外流入总额控制、流动预审、流动理由审查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您反映的异地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到海南州内的工作流程主要从动议、考察、送审、审档、核准并办理流动手续等方面进行办理,具体为动议:流入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实际,按照岗位设置及职责要求,了解掌握拟流动人员资格条件,研究提出流动工作意见。同时,流入单位核实本单位人员占编情况,协调机构编制部门开具《事业编制用编审核通知单》;考察:动议后,流入单位(或主管部门)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拟流动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实际表现进行考察了解,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或现实表现材料);送审:流入单位向主管部门提交人员流动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须以正式文件形式向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送请示(函),同时一并报送《青海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流动审核表》(一式四份)、编制审核通知单、基本情况表、流动申请(照顾情形的需提交相关资料或单位证明)、流动预审表(州外流入)、岗位审核表、考察材料(或现实表现材料)、档案审核合格函;审档: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拟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初审,严格审查其“三龄两历一身份”、职称评审等重要材料(县级流动的由县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档案审核合格函);核准并办理流动手续:对符合流动资格条件的,经核准研究同意,方可办理流动手续。拟流动人员的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社会保险关系等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办理。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咨询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974-8512774。感谢您的宝贵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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