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吕刚书记,您好!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2021年9月份与赛钦房地产公司大水桥分公司达成协议(有相关的有力证据),向该公司转账1200000元砂石料货款,谈好税收有我自己负责,不会再扣任何相关的费用。而该公司私自扣去85000元的相关费用,拒绝退回该费用。因该款对于我们一般老百姓是一个巨款,也多次与该公司切忠吉联系,直到今天还是没有处理。该公司会计通过电话说是只能退回15000多元。迫于无奈,我与2023年12月27日去共和县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工作人员进行了调解,工作人员给该公司的负责人通了电话,该公司职工切忠吉说好当天下午15:00来法院调解。我与法院工作人员等到下午16:00左右,该公司没有相关人员来解决此事。又经过法院工作人员的细致努力工作,该公司愿意与我私下解决。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切忠吉(联系电话:155******7771,13897348656)与我进行了私下沟通,到目前为止仍未解决此事。我曾与该公司董事长东主加打电话沟通,东主加对我更是辱骂。后于另一个负责人打电话,更是黑社会一般辱骂(有相关的录音证明)。
”无视法律,辱骂公民”是无视法律尊严,挑战法律底线。希望书记能给我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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