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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申请本市的公共租赁住房
来信人 Lz** 来信日期 2024-07-22 15:44:45
信件索引号 202400010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目前在本市工作,工作单位不提住宿,需要自己解决。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本市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满足什么样的申请条件?如可申请,我该准备哪些申请材料?(电话最近不方便接听,网页回复即可。)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回复日期 2024-07-29 11:46:42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 经海南州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现回复如下:经调查,您于2024年7月22日反映,“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目前在本市工作,工作单位不提供住宿,需要自行解决。请问是否可以申请本市的公共租赁房?申请本市公共租赁房住房需要满足什么样的申请条件?如何申请,我该准备哪些申请材料?”的问题,我们于2024年7月24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根据《共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之规定:一、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住房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户籍条件:1、新就业职工: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已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2、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就业地城镇居住证或暂住证;已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申请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二)收入条件: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三)住房条件:1、在当地无私有产权住房或私有产权住房人均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2、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以下佐证材料:1.申请表;2.新就业职工提供户口簿及身份证,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居(暂)住证;3.新就业职工提供就业证明,外来务工人员提交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等材料;4.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材料:结婚证,丧偶离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5.收入证明;6.申请人有无房产的证明材料。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共和县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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