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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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人行道”已与“人民生命至上”矛盾 | ||
来信人 | 成** | 来信日期 | 2024-08-11 14:07:37 |
信件索引号 | 202400005 | ||
信件内容 |
人行道的法律概念是“人”行走,而非机动车道。这是我国法律的一个概念。而当今我们带着小孩在人行道上行走,带来的是安全隐患问题,有些电动车以30马力的速度在人行道运行,给我们人民生命带来了非常可怕的安全问题。恳请领导重视这个安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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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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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共和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4-08-19 17:41:56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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