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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机械租赁费纠纷
来信人 手** 来信日期 2024-08-24 08:47:53
信件索引号 202400008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在共和县河道治理与生态环境修复施工单位七标干的活,说好的机械退场就结算,现已过3个月了,电话拉黑打不通,找劳动局和环境局也不管用,求领导帮忙,。我真的急需用钱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州生态环境局 回复日期 2024-09-10 10:06:04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

   经海南州共和县生态环境局核实,现回复如下:您于2024824日反映三一75型挖机从2024530日至79日,在黄河流域共和县恰卜恰河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项目第七标段处干活,型挖机租用费共拖欠27066元。我们于2024915之前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黄河流域共和县恰卜恰河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项目第七标确实存在拖欠赵坤三一75型挖机租用费27066元,和施工单位协调,施工单位承诺于2024915前向赵坤支付型挖机租用费27066元。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共和县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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