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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社保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24-10-30 21:45:28
信件索引号 202400025
信件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签了合同起三十日起公司有意务为劳动者够买社保只买了个工伤保险,不复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希望党给我们一公平公证的回复谢谢工作单位水岸华庭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回复日期 2024-11-18 09:18:12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海南州社会保险服务局核实,现回复如下:您于2024年10月29日反映张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500101198610281****,住址:重庆市万州区柱山乡某某****号,工作单位:贵德县********木工班组建筑工人,公司只缴纳了工伤保险费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我们于2024年10月30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贵德县夏都水岸华庭建设项目施工工程位于青海省贵德县河东乡下罗家村惠安小镇北侧,由贵德县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青海贵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建设内容包含住宅7栋,商业用房2栋。2022年10月青海贵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夏都水岸华庭建设项目1-6号楼劳务按建筑面积承包给劳务负责人黄金(自然人),后由黄金组织木工、钢筋工、泥瓦工、架子工等并开始施工,其中,黄金将1-6号楼木工工种按每平方35-45元分包给反映人张某某等人,2022年10月-2024年10月,反映人共完成工程量100000平方。按阶段完成的工作量统计,张应成等人在2022年10月份完成工作量的8%;2023年4月至11月份完成工作量的42%;2024年4月至10月份完成工作量的50%。截至目前已完成现有模板量100000平方,已支付张应成等22人360余万元。

因此、反映人张某某劳务报酬以劳务分包工作任务的完成量及约定的单价结算,与实际劳务负责人黄金属于劳务分包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故张某某反映的未缴纳社会保险问题因主体不适格无法按规定参保并缴纳社会保险。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贵德县社保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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