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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社保问题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24-11-02 08:44:23
信件索引号 202400027
信件内容
州长领导你们,我不是前几投诉了贵德县水岸华庭贵华有限公司没有给我买社保问题吗?昨天我一早去劳动监督大队问这个问题,他们说把转到社保局那边了,我就去社保局问这个问题,社保局回答我跟公司签的合同我说在公司只有一份我也不知道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他们说看了合同在处理,公司这边我回来要不给,下午我去劳动监督大队想跟我去公司提,我去了轻声轻语的问可以去公司那边提合同吗?他说你去劳动局那边,我就说劳动局没有执法权,是个经办机构,然后他就大声说,你在劳动局那里复印身份证没有,我说好像复印,他那个态度恶劣的问我到的复应了没有,连办公同事都回头看了一下,我回答复不不复应有什么关系,他说身份证复印没有复印都不知道瞎跑什么,我最后问了一个问题,什么时候有结果,他回答一句不知道,叫我我不要跑了回来等网上通知,我想说一个执法机构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吗,态度不好大声恐喝,我都不敢在去问这个问题了,我心里好怕,州长领导你在上面都听不到下面的事,白天我没有去上班,晚上同事回来说你们贵华公司那边有个疯子都往这边跑,我想是上边那个人给我,公司打电话了说的吧,这件事情我希望党支部书记给我一个满意公平公正回复,我是不敢再去劳动监督大队去问了,我身心恐惧怕,我本人说的全是实张应成身份证号码50010*******839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回复日期 2024-11-18 09:16:00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海南州社会保险服务局核实,现回复如下:您于2024年10月29日反映张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500101198610281****,住址:重庆市万州区柱山乡某某****号,工作单位:贵德县********木工班组建筑工人,公司只缴纳了工伤保险费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我们于2024年10月30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贵德县夏都水岸华庭建设项目施工工程位于青海省贵德县河东乡下罗家村惠安小镇北侧,由贵德县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青海贵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建设内容包含住宅7栋,商业用房2栋。2022年10月青海贵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夏都水岸华庭建设项目1-6号楼劳务按建筑面积承包给劳务负责人黄金(自然人),后由黄金组织木工、钢筋工、泥瓦工、架子工等并开始施工,其中,黄金将1-6号楼木工工种按每平方35-45元分包给反映人张某某等人,2022年10月-2024年10月,反映人共完成工程量100000平方。按阶段完成的工作量统计,张应成等人在2022年10月份完成工作量的8%;2023年4月至11月份完成工作量的42%;2024年4月至10月份完成工作量的50%。截至目前已完成现有模板量100000平方,已支付张应成等22人360余万元。

因此、反映人张某某劳务报酬以劳务分包工作任务的完成量及约定的单价结算,与实际劳务负责人黄金属于劳务分包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故张某某反映的未缴纳社会保险问题因主体不适格无法按规定参保并缴纳社会保险。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贵德县社保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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