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我是贵德县河西镇甘家新村的村民,我家房后有两块渔塘,旁边还有一个野池塘。我的奶奶在野池塘里种了将近一分地的荷花,快二十年了。后来两块鱼塘被征迁了,但是旁边的野池塘有没有被征迁我们都不知情,村委也并未通知于我们。然而,村委与鱼塘老板达成协议,在未经奶奶允许未与奶奶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将奶奶种的荷花挖掉垫路。奶奶当时身体不好,一直在姑姑家调养,调养到刚好有点起色的时候被接到自己家中。奶奶本就年事已高,得知自己辛辛苦苦种了二十年的荷花被挖掉,心里十分难受。爸爸便把事情告诉了村委,想着村委能好好调解,给奶奶一个好的交代。但村委来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没有要调解事情的意思,还叫来了司法人员。他们恐吓奶奶,说如果要赔偿金的话是犯法的得坐牢,全然不顾奶奶年事已高。奶奶心疼自己的劳动成果,又担心子孙,反过来给他们道歉。他们不仅态度恶劣,还对奶奶进行恐吓,导致奶奶情绪崩溃,出现腿肿、头晕等症状,随即被送往县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奶奶被送进医院检查时,病情严重,住院之后才稍有缓解,现在还在住院。奶奶住院当天爸爸将事情反应到了乡上,第一次打电话的时候对面说有点忙等会打过来,后来爸爸打过去之后一直没人接。
事情发生将近四天,但是还没有得到解决。司法人员恐吓奶奶恐吓我的爸爸说要是把事情闹大举报村委的话会把我们村里的所有项目都停掉。池塘是国家湿地保护地他们可以私自开挖吗?承包池塘合同签订也不能私自开挖,明明我们没有错可村委句句都说是我们的错,面对这种局面我们一家人既无奈又痛心。
我真心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此事,尽快介入调查,核实野池塘的归属及征迁情况,公正合理地处理荷花被挖一事,给奶奶一个满意的答复和应有的赔偿。同时,也希望能对涉事工作人员不当的工作态度与处理方式进行调查和纠正,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我们相信,在政府的公正处理下,这件事能够得到妥善解决,还我们一个公道,也让奶奶能安心养病,早日康复。
申请人:杨丽芳
申请时间:202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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