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您好领导!我是河东乡太平村一社17号的村民,2026年6月3日下午发现对门在修理完下水道时恶意垫高地基打水泥地平,当场劝说无果,遭到了严重的人身攻击,同事联系村书记反映问题,村书记称人在西宁,并未理会。于当日晚8:40分电话联系河东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表示是当晚的值班人员,非对口部门工作人员,并告知于次日上午8:30向河东乡人民政府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联系。2026年6月4日上午10:01已向河东乡政府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反应该问题,告知有时间的话来现场,2026年6月4日上午10:08分已向村书记再次反映,村书记给出的调节方案是:自己也垫高地基打水泥地平,无其他调节方案,不同意该调解方案直接去乡政府反映,他本人没有能力调解。我本人也告知了家中有残疾人老人,家庭贫困,无能力修建门前地平,根据本人的家庭住房地形,即使修了地平,家中房屋地基全部偏低,汛期无排水口,仍然会导致雨水灌满所有房屋导致坍塌同时导致家中圈养的牲畜被淹死,家中残疾老人可能会因路滑造成生命危险。2026年6月4日下午5:31河东乡政府调解中心人员来电告知今日有事来不了,明日早晨来现场。本人现申请相关部门能够及时的进行调查调解,确保汛期本人的家庭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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