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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党建引领+双所联动”深化“枫桥经验”新实践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4 字号:[小]   [大]

   今年以来,同德县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路上,注重发挥党建在基层治理中的引领功能,有效整合协调基层政法力量,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职能作用,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巴宗实践”。 

  同德县实现司法所“一核两翼四合”工作法同派出所“三室四队”警务模式充分联动,相互支持,不断推动“两所共建”工作走深走实。“两所”加强沟通联系,信息资源共享,司法所及时向派出所通报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公安派出所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所调取相关信息、数据。同时,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引起重点疑难纠纷和危及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第一时间互相通报,及时制定应对措施,迅速处置,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 

  双所建立联防、联建、联治工作机制,司法所“1+2+4+N”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同派出所“1+2+N”三级矛盾调解阵地融合联动,就地解决问题,赋予“巴宗枫桥”新时代内涵,共同预防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共同建设基层战斗堡垒。坚持源头治理、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日常走访中,对各类矛盾隐患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平息,用心、用情、用功、用力,扎牢捆紧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切实做到“平安不出事”,切实做到“服务不缺位”,努力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目标。 

  针对辖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人员,在司法所“1335”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模式和“3256”安置帮教人员管理模式的基础上,“两所”共同开展监督教育管理。司法所及时通报辖区矫正对象及刑满释放人员的日常情况,派出所派专人加入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小组,共同对其教育管控。派出所积极配合司法所核查辖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预核查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相关信息档案及数据。在调解疑难复杂或可能转为刑事案件的纠纷时,积极运用“一站式”调解阵地,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派出所民警联动调处,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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