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州市场监管领域消防安全 集中除患攻坚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市场监管领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自即日起至3月底,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教育教学场所、特殊敏感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为重点,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大宣传、大反馈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青海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场监管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商业综合体。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客运站、礼堂、电影院、体育场馆、公共图书馆等场所。
(四)教育教学场所。包括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托儿所等。
(五)特殊敏感场所。包括医院、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宗教寺庙、文物古建筑等场所。
(六)易燃易爆场所。包括加油(气)站、液化气站、民爆、粉尘涉爆、烟花爆竹销售、制氧站、城市燃气门站、调压站、储配站等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商品流通领域
1.经营者销售的燃气器具及配件、电动自行车、儿童用品未获得CCC认证及加贴CCC标识,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标注的内容与认证证书内容是否一致等行为。
2.经营者销售的童车类产品、玩具、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经营户伪造、变造、冒用或者转让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及销售无CCC证书、标识产品等行为。
3.经营者销售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品、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及电线电缆等商品无CCC证书、与CCC证书不一致的产品等行为。
4.经营者无证销售烟花爆竹,不具有烟花爆竹经营资质、未亮证经营,索证索票制度不落实、进销货台账不健全及销售“三无”和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等行为。
5.燃气充装单位无照无证充装,充装非自有产权、超期未检、报废、翻新气瓶及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等行为。
(二)“三品一械”等重点监管领域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人员密集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三、整治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发布市场监管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整治通告,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督促责任人、管理人全面开展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闭环管理。开展市场监管行业领域内部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协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铁腕执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将坚决打击整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将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场所)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将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多渠道、多方式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整治行动的积极性,实现共享共治。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督促有条件的企业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优化人员编组,加强培训演练,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第一时间响应出动、第一时间组织灭火。对本单位(场所)人员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对消防控制室人员、保安、电焊工、微型消防站站长等特殊岗位人员开展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市场监管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找准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建立约谈机制,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通过组织召开约谈会、恳谈会、工作推进会,发出工作警示函、提示函等形式推动除患攻坚行动做实做细。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成立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形式,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全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
(七)集中开展大宣传行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珍爱生命,共创和谐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针对居民自建房、沿街商铺、“多合一”场所,利用乡村广播、微信群等进行定期宣传,引导群众自觉落实“三清三关。向中小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教授火灾报警、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方法,解决“不知报警、不会自救、不懂逃生”的问题。
(八)集中开展大反馈行动。将自查自改工作中发现的隐患情况、整改工作情况及时向消防救援部门反馈上报,形成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及时汇总市场监管领域和系统内部隐患排查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查找短板不足等工作情况,报党委政府相关领导呈阅。
四、举报受理
(一)电话举报
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0974-853233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74-851288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74-8553556(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贵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74-850231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74-859290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兴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74-858181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二)来信举报
州县市场监管部门办公地址。
(三)来访举报
受理形式为专人受理,来访举报受理时间段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受理地点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科。
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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