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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法治统计建设工作总结的 报 告

来源:海南州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8-16 字号:[小]   [大]

2023年,我局法治统计建设工作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和省统计局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海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统计建设情况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动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2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统计干部职工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青海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在线平台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落实。

2.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结合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相关配套文件。一是党委政府引领学习。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党组会议率先垂范,州委常委会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统计法》、省委省政府相关配套文件和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州政府党组组织学习了统计违纪违法案例通报,州委常委会和州政府党组形成学习会议纪要,对各级党委(党组)以及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提出要求、严明纪律,予以警示。2023年,州县党委政府层面开展集中学习6次,参学人数达110余人次;州直相关部门开展学习38次,参学人数达2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全州党员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全州统计部门结合省统计督察整改契机,开展集中学习24次,参学人数达430余人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省级配套文件;州统计局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38次,参学人数达456人次,为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进全州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三是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持续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关于“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的要求,将《统计法》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年内各级党校安排统计法律法规课程8次,其中:州级党校1次,县级党校共7次。四是积极面向社会公众普法宣传。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和数据质量现场核查及统计业务培训时机,广泛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共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56次,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宣传资料30000余份,发放印有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各类宣传品12400余份,悬挂横幅618条,发放宣传手册70余份,并现场解答了统计调查对象提出的各种疑问,普及统计法律知识。通过宣传,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的依法统计意识,增进了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推进统计公开透明,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培养自觉遵守统计法意识的务实举措。

(二)围绕统计法治建设部署贯彻落实统计职责任务

1.落实统计法治建设责任。制定州统计局《2023年海南州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会、局务工作会议定期研究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压紧压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增强行政执法规范性、合法性、有效性。积极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解读和清理工作,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清理工作。2023年,全州共清理纠正2019年以来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14份。

2.夯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2023年7月份,省统计局督察组来我州督察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并延伸督察了共和、贵德两个县,10月份省统计督察组来我州现场反馈了整改意见。州统计局积极发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牵头拟定《青海省统计局督察海南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于11月初提交州政府第36次党组会议和第61次州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以州委、州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州、县党委政府均成立以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纪委监委等15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整改任务落实工作。各县人民政府、州直相关单位和全州统计部门按照整改方案4个方面11条问题进行对号整改,于12月底,省统计局督察所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期间,州统计局共发放工作提醒函31份,召开推进会3次,实地督查2次。

3.严格落实统计普法责任。坚持将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调查和统计服务全过程,并在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过程中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选取配合度差、法律意识淡薄的调查对象加强教育,以案释法,有效提高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的敬畏心以及守法自觉性。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统计法律震慑作用

1.强化数据质量核查根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方案和省统计局关于数据质量核查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州县统计部门各专业人员数据质量核查责任,加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可靠,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坚实基础。2023年,全州共开展数据质量核查1063家,全州“四上”联网直报企业核查率达到100%。

2.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扎实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制定下发《海南州统计局2023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通知》,推动“双随机”抽查从“有形全覆盖”走向“有效全覆盖”。2023年,全州统计部门共开展执法检查82家,其中:州统计局开展执法检查33家(其中包括6家省统计督察反馈数据失实企业,协助同德县统计局开展执法检查9家),县级开展执法检查49家。针对部分单位和企业违纪违法情况,严格按照《统计法》《青海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其中:行政警告18家,约谈教育1家,罚款2家,有效规范了统计工作。

3.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整治工作。对照省统计局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州统计实际制定印发统计造假专项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责任清单,为专项治理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方法措施。集中治理整治期间,建立工作旬报机制,紧紧围绕重点整治内容向各县人民政府送达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相关工作的提醒函》,向州直5个重点部门送达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旬报的工作提醒函》,督促各县和相关部门及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通过强化学习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及时清理纠正、强化数据管控4项专项治理措施和围绕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拓展统计培训广度等7个方面的整治内容扎实完成了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整治,全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4.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最新要求,做好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公示和共享工作;全州统计部门每年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红名单企业,并按照州、县信用办“双公示”要求,及时在相关信用网站推送相关处罚信息。同时州统计局在海南州信息网设立行政处罚和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栏,并认真执行青海省统计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系统评价标准,按月度将统计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录入青海统计信用评价系统,推进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引导统计部门、企业、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二、2024年工作打算

1.持续推动督察整改。持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统计局要求,对照《整改方案》,按照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的要求,分类持续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大统计法宣传力度,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不断提高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2.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月统计法治宣传月”集中组织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普法学法的社会氛围。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举办全州统计法治建设专题讲座、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教育等活动,推动统计普法宣传提质提效。

3.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严格按照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要求,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精神,加强统计执法与各专业互联互通,完善专业核查、日常检查、执法检查等统计监督体系,加强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融会贯通,联合开展统计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4.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同德县统计执法力量不足问题进行重点督导。健全统计执法“双随机”常态抽查机制,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数据核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环境。

5.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以统计督察整改落实、统计数据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和海南州统计服务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持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确保基层统计力量稳定,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海南州统计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表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执法证件号备注
1王玉刚63252*******031州统计局综合科科长151******088929050033001
2东周才让63252*******016州统计局能源与资源统计科 科长186******808029050033004驻村第一书记
3马刚63222*******037州统计局经济统计科科长176******615029050033005
4李成清632127198301074022州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155******00152905003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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