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4年,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党的二十大法治建设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州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服务好全州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大局为出发点,以加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法治建设为目标,努力为现代化新海南建设提供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和法治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结合党纪学习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加强对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深度融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党建、党风廉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健全本单位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通过法治在线平台学习和建立普法自学台账,适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相关知识、重点法律法规等内容。2024年开展各类学习活动20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学党纪、明规矩、强党性”“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等主题开展专题研讨2次,党员干部在每周集体学习会上交流发言21人次。
(二)强化党建引领,注重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局党组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执法相关工作,确保执法工作有序推进。全面推进党建与大练兵工作深度融合,完善执法队伍制度体系,着力打造“党建红引领执法蓝守护生态绿”党建品牌,邀请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联合开展帮扶教学、研讨交流等主题党日活动,搭建创优争先平台,设立党员示范岗,树立先进典型,使执法人员学有榜样、做有标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丰富练兵形式和内容,提升队伍能力素质。
(三)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对重点排污企业、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进行定期检查。2024年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778人次,检查企业895家次,约谈企业21家,发现环境问题并下达责改29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件,罚款金额64万元。共受理信访举报66件,兑现举报奖励资金2.5万元,处理率和回复率均达到100%。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每季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企业)、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确保执法的公平性和随机性,避免选择性执法;联合州工信局、州住建局、州市监局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共开展双随机检查156次,检查结果均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四)强化执法能力,持续提升执法履职能力。在全省
率先制定《海南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文明规范》,规范执法人员着装和仪容仪表、执法用语及执法行为。落实资金132万元,配齐执法车辆、无人机、热成像仪、测距仪、红外探测仪、快速检测仪等13类执法装备,成功获评全省第二批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不断提升执法“硬实力”。积极派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各类执法帮扶,通过技能比武、交叉执法,线上线下培训、业务知识测试、案卷互评互学、队列训练等活动,在学中练、在练中学,成功荣获生态环境部授予的“表现突出集体”称号。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提升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充分展现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主力军的良好精神风貌。
(五)强化部门联合,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力。执法联动协作。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机制。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方式,形成执法合力,提升执法效能。修订完善《海南州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海南州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联查联动工作办法》《海南州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衔接工作办法》等,建立健全与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成功办理过马营污水处理厂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两打”案件,以刑事案件移送公安,对违法企业形成有效震慑。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深化执法改革中,事业身份人员基本分流,长期空岗空编,符合身份的执法人员无法调入,各县执法力量极为薄弱,无法开展正常执法工作。二是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处理复杂环境违法案件时,存在执法经验不足、调查取证不充分等问题。三是未能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在执法中的作用。还不足,数据共享、分析应用等非现场执法能力较弱,信息化执法的“短板”明显,与建设现代化环保铁军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海南州州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深化纪检监察监督和生态环境监管贯通协调机制,运用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管问责8项机制,统筹州县人大、州县纪委监委、州县督查室、州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监督督察力量,全方位、各领域、分层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二)畅通《海南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落实渠道,切实调动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性,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早发现、早查处;建立落实信访问题查办监督机制,重点关注解决噪声、油烟、恶臭等“家门口”的群众信访举报,按全年不少于50%的比例开展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实地抽查核查,有效提升案件办结质效。
(三)深入推进法治学习,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对宪法、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等各方面法律法规学习。坚持局党组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习制度,用好法宣在线等学习平台,督促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治讲座、旁听庭审、日常学法考试,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日常工作,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文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复检复验工作、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等考核工作。
(四)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改善法治建设软环境。根据普法宣传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确定宣传重点,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内容与要求。根据工作特点与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推进全民普法工作。
海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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