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2026年度职工医保基金定期存款招标公告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青财库字〔2017〕2103 号)、《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等三部委社会保障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青财社字〔2018〕42号)、《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2026年度职工医保基金定期存款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6〕29号)有关规定,现将海南州2026年度职工医保基金定期存款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海南州2026年度职工医保基金定期存款招标规模为22亿元,操作工具为银行定期存款,期限一年,由符合条件的银行自愿申请,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银行进行定期存款运作。中标银行存款金额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
二、投标条件
参与本次海南州职工医保基金定期存款招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须在共和境内的银行主体,具备独立办理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取、对账、利息结算全流程业务能力;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及资金违约事件;
(三)信誉良好,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达到金融监管要求;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流程规范、风险可控、监督有力的闭环管理体系,具备良好的资金运营和金融服务标准流程,有完善的风险预警、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置机制。
(五)投标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及青海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9月1日(星期二)17:00前到海南州财政局四楼社保科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表(见附件),并按要求做好投标工作。
四、投标时间
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8日(星期二)上午9:30前,所有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海南州财政局指定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时间
2026年9月8日(周二)上午9:30。
六、开标、评标地点
海南州财政局2楼会议室。
中标结果将于 2026年9月8日在海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七、特别提示
参与投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请认真按招标公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防止因疏忽大意,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而导致其投标行为被拒绝,或被认定无效投标的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附件:报名登记表
海南州财政局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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