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州司法局征集州人民政府2027年立法项目建议的函》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科学编制2027年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提升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决定征集州人民政府2027年立法项目建议。有关组织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hnzgfk@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海南州司法局
3.通过来电或传真方式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974—8511156(传真)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
海南州司法局
2026年10月29日
海南州司法局关于征集州人民政府2027年立法项目建议的函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为科学编制2027年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提升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决定征集州人民政府2027年立法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以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十五五”时期各项工作为主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改善、新兴产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提出具体的立法项目建议。
二、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正确把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与政策调整的关系,区别轻重缓急,牢牢把握青海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对紧贴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深化改革急需、人民群众期盼、实践经验基本成熟、各方形成基本共识、出台时机比较适宜的项目,可作为立法工作重点。
三、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明确项目的名称,阐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需要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采取的具体措施,立法依据等相关情况。力争2027年内制定出台的立法项目,应当有基本成熟的立法项目文本、起草说明、立法依据对照表、立法前调研报告、征求意见及其意见采纳情况和立法风险评估报告,其中立法风险评估报告应当从制定时机是否成熟、风险类型以及风险是否可控等方面进行说明。
四、请按要求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的《2027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表》及相关立法材料于2026年11月6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送州司法局。
联系人:赵玲玲,联系电话(传真):8511156,邮箱625387897@qq.com。
附件:2027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表
海南州司法局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
2027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26年 月 日
| 序 号 | 立法项目名称 | 发布形式 (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 是否附有 立法项目 文本 | 是否附有 起草说明 | 是否附有 立法依据 对照表 | 是否附有 调研报告 | 是否附有 征求意见 情况 | 是否附有 立法风险 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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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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