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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布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农资质量安全违法典型案例的通告

来源:0 发布时间:2023-11-28 字号:[小]   [大]

   2023年以来,海南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群众周边小事,以铁拳行动为引领,紧盯关系农业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查办了一批坑农害农的农资违法案件现将相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贵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贵南县诚信农资服务部销售不合格测土配方肥案 

  202336日,贵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委托检测机构对贵南县诚信农资服务部销售的标识为瑞农益邦测土配方肥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检测机构检验和复检,氯离子含量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截至案发,当事人已销售抽检批次瑞农益邦测土配方肥0.45吨(9袋),剩余4.55吨(91袋)被该局依法予以查封扣押,货值金额1400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测土配方肥的违法行为。2023424日,贵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1.没收不合格测土配方肥4.55吨(91袋);2.没收违法所得360元;3.罚款14000的行政处罚决定   

   2.兴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兴海县振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聚乙烯农用地膜 

  2022620日,海南州市场监管局委托检测机构对兴海县振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标识为“沃土绿丰”聚乙烯农用地膜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检测机构检验,标志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购进该批次聚乙烯农用地膜”110卷(100/卷),货值金额770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聚乙烯农用地膜的违法行为。2023118日,兴海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550元;2.罚款358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3.贵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贵南县楠迦生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销售不合格有机肥料案 

  2023719日,贵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委托检测机构对贵南县楠迦生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20吨有机肥料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检测机构检验,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生产抽检批次有机肥料20吨,货值金额14000元,直至被查获时未进行销售,故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有机肥料的违法行为。20231031日,贵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1.没收不合格有机肥料20吨;2.罚款14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4.同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同德县九眼天珠农牧产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销售不合格有机肥料案 

  2023411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委托检测机构对同德县九眼天珠农牧产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有机肥料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检测机构检验,水分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生产抽检批次有机肥料500袋(50kg/袋),货值金额1500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有机肥料的违法行为。20231026日,同德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2.罚款6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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