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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8 字号:[小]   [大]
  今年以来,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党中央和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通过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发展改革部门履职用权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会议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和全委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化、常态化。

(二)不断推动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一是推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工程项目审批系统融合,将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实行“一项一码”管理,做到审批事项、审批材料、审批时限、规范流程、并联审批“五统一”截止目前,申报事项1089项、待接件86项,已办结事项1003项,办结率92.10%。全力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建立告知承诺制和推进极速审批制度。二是加强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完成天然气价格、龙羊峡景区龙羊湖游船票价、贵德县5个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强化价格认定服务,共受理价格认定案件(含属5县)共计173件,价格认定总金额达3.8亿元,未发生复核案件,价格认定业务办结率达100%。三是扎实推进助企暖企春风行动,召开动员部署暨企业家座谈会制定州抢抓机遇促发展总体方案及助企暖企春风行动方案等9个方案精细谋划调度,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解决各类问题296条,落实助企纾困资金1.8亿元、贷款7亿元,减费让利达5000万元,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融资、用工、审批、用地、要素保障的问题得以解决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制定印发《关于推进政策性粮食储备管理改革任务清单》海南州州级储备粮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南州州级粮食保障企业管理细则》等制度文件,规范管理储备粮储存、购销轮换等重点环节,推动储备改革取得实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整合各类学习健全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持之以恒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主题教育始终,与业务工作共同推进。紧扭住主体责任不放松,健全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打好责任目标、责任清单、谈话提醒、述责述廉、巡察整改组合拳。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工作督办销号制度》等9项制度,把办理州委州政府重要批示作为政治要求,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目的,促进各项工作快办、快结、快反馈。截至目前,办理州委转办件52件,州政府转办件450件。

(四)不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坚决落实省州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彰显使命担当,全力推进《海南州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推动四地融合发展,实现泛共和盆地绿色崛起战略规划》《青海省海南州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执行编制完成《海南藏族自治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海南州“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体”系统保护和综合开发规划》等方案和规划。扎实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推进海南州生态修复治理与绿色新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编制完成《青海省海南州沙化封禁保护区光伏治沙技术试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国家林草局。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今年以来州县发改、工信、市场监管部门巡查市场86次,共出动检查人员180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770户次,累计报送价格监测报表67期210余份。二是建立由发改粮食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州财政、州农发行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扎实开展“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加大政策性粮食监督检查力度,共组织开展各类执法检查20余大力推进州县储备库点监管信息化建设任务,确保政府储备粮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积极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等。

(六)依法妥善预防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紧跟宏观经济环境、国家调控做好重大战略布局调整,加强经济预测预警分析,每季度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及时研判经济走势和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做好分析和举措建议汇报,为州委、政府准确研判形势、科学决策提供坚强保障。紧抓重要时段,强化统筹协调联动,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开展全州市场价格巡查,时公开发布重要商品价格信息。针对影响农牧民牛羊出栏难问题,较往年调增政府储备牛羊肉规模520吨督促政府平价商店积极履行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义务,平抑稳定重要民生商品价格

(七)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依法纠错,推进过程公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积极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复议申请。截至目前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二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抓好信访工作,重点跟踪落实,有效提高处置效率,加强《信访工作条例》的宣传教育,加强信访事项的登记、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告知、答复、通报等工作,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接待,宣传政策、讲清道理,换位思考、以诚相待,善待群众、避免冲突”。截至目前,收到来信来访案件9件,均已办结。

(八)规范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一是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1件(主办5件,协办6件),政协提案6件(主办5件、协办1件),其中州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和意见建议5件,政协青海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委员交办提案1件。共主办州人大代表建议5件,建议办理结果为C类的5件。省州政协委员提案5件,提案办理结果为B类的3件,C类的2件。建议提案均按规定时间完成了办理任务,并按要求将办理结果答复给代表、委员本人,并抄报州政府、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所有办理结果都已立卷、归档,办理质量进一步得到了提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主动公开时效,建立主动公开信息联动机制办结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交办问题2起编写简报信息120期,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公开内容150余期,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有效接受公众监督。依法推进失信惩戒,深入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在信用助力“放管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融资,赋能市场监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信用青海(海南)网站截至目前累计公示154.54万条,“双公示”评估中数据的时效性和合规率提升显著,受理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欠薪线索171件,办结162件。引导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通过企业信用修复全程网上办理,实现网上不见面办理。截至目前,全州已对856户(次)市场主体失信记录实施信用修复。深入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将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措施纳入清理规范范围,共计清理24条。

(九)健全法治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学法、用制度通过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民法典学习宣传年活动方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方案、深入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工作方案,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等,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摆在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为法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突出重要节点警示教育,每逢节假日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各级关于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通报,进一步强化干部节前纪律作风管理,组织系统干部集中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纪录片,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同时,引导干部职工通过互联网、电视、学习强国APP、法宣在线等渠道,直观感受各级纪委监委机关惩治腐败、净化生态的零容忍高压态势,从“落马者”的下场中吸取教训,以案为鉴、反躬自省、律己守正。三是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举措提高宣传效果。借助“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号和“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参加了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知识、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在线答题并按时间要求组织全委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络普法考试。

二、存在的问题及2024年工作打算

虽然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意识不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尚未完全形成,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还不够,依靠法治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的意识工作合力仍需进一步增强执法力量不足,法律专业人才匮乏,负责法治工作的干部身兼数职,业务工作繁重,与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队伍建设总体要求差距很大。2024年,我们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加强。

(一)加强法治建设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系统深入学习民法典知识和国家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营商环境、项目审批核准等业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理论水平。组织开展业务工作方面的专题法治培训,准确掌握有关规定,学以致用,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发展改革工作的能力,努力提升全委系统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水平。

(二)做好“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利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全州发展改革工作的法律法规。编印法治宣传手册,在国家安全日、粮食安全日、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中发放。

(三)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做好粮食局工作人员法治培训考试,提升法治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适时聘用法律顾问,增强法治队伍力量和执法队伍力量。

(四)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营商环境工作。持续推进“信用青海(海南)”平台各类数据共享机制,加大《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和《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力度

(五)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具体公开有关政务信息。推进办事公开工作,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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