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 整改情况公示表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
整改情况公示表
(第五项问题第1.2.3.4.5条整改措施)
整改任务概述 | 青海省海南州福隆矿业有限公司共和县吾口大理石矿违规侵占破坏草地,未开展生态修复。共和县铁盖乡拉才村建筑用砂石矿项目采矿区无用地手续,未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措施。矿区南侧混泥土拌合站未取得相关手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 |
整改责任单位 | 海南州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依法查处违规侵占草原行为,及时开展植被恢复,监督落实砂石开采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
整改成效 |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已委托第三方重新编制《青海省海南州福隆矿业有限公司共和县吾口大理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工作,2023年5月已完成验收。 二是共和县铁盖乡拉才村建筑用砂石矿项目已于2021年9月依法依规办理占用草地、临时用地审批手续,于2021年9月8日由共和县自然资源局下达临时用地批复(共自然资土〔2021〕261号)。2020年10月21日取得由共和县水利局下达的《共和县铁盖乡拉才村建筑用砂石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批复》共水〔2020〕290号),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204.29万元,已按照方案要求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三是已对非法占用草原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对铁盖乡拉才村水稳拌合站在施工作业期间破坏草场的行为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生态损害赔偿费用36278元。 |
整改时间 | 2022年5月至2023年9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李景艳 0974-8530057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市州或省级部门负责统筹整改工作的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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