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对《海南州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 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海南州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组织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1142193394@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海南州司法局法规宣传科。
3.通过来电或传真方式反馈意见,请致电:0974-8510966
传真:0974-851228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
海南州司法局
2023年11月15日
海南州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
一、力争年内完成项目(3项)
(一)拟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2项)
1.《海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
责任单位:州民族语文工作中心
2.《海南藏族自治州清洁能源发展促进条例》
责任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助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州农牧局
州林草局
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管委会
(二)拟由州人民政府审议的规章项目(1项)
3.《海南藏族自治州光伏园区生态保护办法(试行)》
责任单位:州林业和草原局
协助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管委会
二、重点调研项目(3项)
(一)拟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3项)
1.《海南藏族自治州快递市场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州邮政管理局
协助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州公安局
州生态环境局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州交通运输局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州国家安全局
2.《海南藏族自治州可持续发展促进条例》
责任单位:州科技局
协助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州生态环境局
州水利局
州农牧局
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州林草局
州乡村振兴局
3.《海南藏族自治州移风易俗促进条例》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协助单位:州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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