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18-00801 | 发布机构: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1-01-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南政办〔2018〕16号 | 所属主题: | 规划信息 |
关于印发海南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关于印发海南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关于印发海南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海南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月23日
海南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根据《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17〕230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着力推动“四个转变”,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现代生态农牧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划定条件
“两区”划定应具备以下条件:在坡度15度以下,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水土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良好,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内划定小麦、青稞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生产保护区,将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入“两区”。
二、目标任务
根据《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要求,我州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为46万亩,其中小麦生产功能区11万亩(贵德县5万亩、共和县4万亩、同德县1万亩、兴海县1万亩),青稞生产功能区35万亩(共和县10万亩、贵南县20万亩、同德县3万亩、兴海县2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油菜)10万亩(共和县5万亩、贵南县5万亩)。
三、重点工作
“两区”划定工作从2017年11月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集中培训(2018年1月底前)。全面启动“两区”划定工作,逐级开展州、县、乡(镇)、村技术培训,使“两区”划定人员准确掌握划定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熟练掌握有关规程、软硬件设备操作,为“两区”划定提供技术保障。同时,各县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宣传,营造利于“两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摸清底数,编制方案(2018年3月底前)。以全州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数据,采取内业分析和外业核查方式,选择相对集中连片、四至清晰的耕地,综合确定初步划区范围和划定面积。已列入退耕还林还草、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或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较严重且未列入治理规划的耕地不得划入“两区”。划定工作以县为主体推进,各县政府要根据当地的生产实际和资源条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方案于1月底前报州“两区”划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精准划定,上图入库(2018年10月底前)。中标技术单位完成“两区”划定底图制作、预编码、实地核查、面积量算、逐级汇总、图件编制,并形成公示公告材料;整理“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利用软硬件系统设备建立“两区”数据库。
(四)公示公告,设立标牌(2018年11月底前)。中标技术单位将公示公告材料交由乡镇政府、村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划定涉及的村内进行张榜公示公告。对提出异议的,中标单位要及时进行踏勘、测量、核实、修正,并再次公告公示。无异后,由村委会在公示图件上进行签章确认。各县对“两区”划定成果统一设计标志牌、界桩。标志牌标明“两区”类型、编号、面积、建成年份、建设地点、建设与管护单位、责任单位和立牌单位,并标柱“两区”标识。
(五)检查验收,成果管理(2018年12月31日前)。采取内业审核检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果检查验收。各县政府对“两区”划定成果进行检查,并接受上级部门的验收和考评。“两区”划定成果通过省级考评后,由县农牧局备案,并进行整理归档、统计和逐级汇交等工作,由县划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级“两区”划定任务完成进度和划定成果,州划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上报的数据(库)进行质量检查,并汇总有关文档、电子数据等资料,并上报省划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进一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工作,成立海南州“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州“两区”划定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协调、检查落实等工作。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华本太 副州长
副组长:更登加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切 军 州农牧局局长
成 员:牛春林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童国林 州财政局副局长
祁海云 州水利局副局长
赵寿田 州统计局副局长
许景德 州农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农牧局,许景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两区”划定日常工作。各县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做到职责明确、人员落实、经费到位,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划定工作任务。
(二)强化分工协作。各县及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两区”划定工作。各县政府要对“两区”划定、建设、管理负总责,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农牧部门要牵头开展划定工作,负责方案制定、任务下达、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农牧和国土部门共同确定“两区”划定技术支撑单位,制定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办法,做好上图入库工作。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相关支农政策向“两区”倾斜,做好政策谋划和项目支持,制定“两区”建设、管理、保护具体实施办法,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水利部门对划定的“两区”水利基础设施早计划、早安排,保证“两区”生产的用水供应。统计部门在“两区”划定的基础上,核实具体面积,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生产保护区的统计入库。财政部门要将“两区”划定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两区”划定工作经费,同时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统筹整合,优化使用方向,在“两区”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打破职能条块,协同配合工作,在调取土地二调、集体土地确权等涉密数据与图纸时,一律简化程序、特事特办、随调随用。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两区”划定工作定期上报制度,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由各级农牧部门牵头,认真落实逐级报送制度,各县农牧部门每月末向州领导小组报送“两区”划定进展情况,并抄送州发改委和国土资源局。州“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要组成督导组,适时赴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督导。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将“两区”划定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强化保护建设。各县要高度重视“两区”的农业科技进步,加快提高“两区”农业科技装备水平。大力推进建管机制创新、经营主体创新和支持政策创新。建立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与绿色生态保护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和经营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精确性、指导性、时效性。率先让“两区”进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多方面研究推出更多适合“两区”建设需要的金融产品。研究建立“两区”工作成效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两区”划定、建设、管护关键环节的考核,形成推进“两区”建设的部门导向和制度约束。各县政府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将“两区”工作责任层层压实,建立问责机制,确保“两区”工作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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