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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48170/2022-00521 发布机构: 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效日期: 2022-12-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其他政府信息

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15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发改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打造高地、落实“四地”建设及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推动发展改革工作提质增效、争先进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方面。一是按照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积极部署,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抓推进重落实,严格学法用法,确保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在州直经济部门前列。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会议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委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化、常态化。制定年度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台账,罗列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内容,明确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推进三是有序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切实做好“一网通办”“平台之外无审批”。截止11月底,全州188家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申报项目691项,总投资655.48亿元。其中,审批类项目552个核准类项目37个,备案类项目102个经梳理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1项。四是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放管服”改革精神,严格落实《青海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各县完成了6家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及备案变更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有序高效的粮食市场经营主体监管机制。全面推进地方储备粮政策性与经营性职能分开的重大战略部署,尽快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年内完成两家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两分离”改革任务,实现业务、人员、财务、账务“四分开”。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工作、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粮食安全责任制定,起草《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海南州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州级重点工作职责清单》,印发《2022年度海南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重点任务》,及时报请调整海南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结合我州实际,州粮食局修订《海南州州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制定《海南州地方政府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海南州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海南州政府储备粮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8项制度性文件,各粮食储备企业修订完善了《企业章程》等34项规章制度,有效推动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改革成果制度化、规范化。 

  (三)持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方面。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四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机制,强化权力约束,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凡提必审”,对拟提任干部干部档案进行“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和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双签字”制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截至目前共调整任用干部5,提拔正科级干部3委属事业单位负责人1人(管理七级),委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1人(管理八级)严格落实《青海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把履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时限、标准、数量、质量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激励广大公务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牢牢守住“稳定、安全、廉政、生态”四条底线。压实廉政建设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全年、责任到人。积极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三是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和州委州政府具体措施,巩固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和隐形变异。在严格落实干部职工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的同时,及时开展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从严治理公款送礼、违规宴请和借婚丧嫁娶、乔迁升学等违规敛财行为,规范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 

  (四)着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一是把准基数关。扎实开展2022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对2家承储企业粮油库存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全州库存粮油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二是把稳调控关。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保供稳价的要求,全州粮食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平稳、价格稳定。特别是在近年来疫情防控状态下,充分发挥政府储备在市场宏观调控“压舱石”作用,启动价格、销量、库存日报制度,加强应急粮油调运储备投放工作,确保了市场供应充足、保障有力。近两年“两节”“两会”期间州政府投放政府补贴平价面粉 2550吨、食用油12万升。三是把牢质量关。严格做好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及库存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州粮食质检中心发挥职能,明确分工,优化服务,强化检验监测技术支撑,不断提升粮食检验监测服务,把好粮食质量安全关口的能力,确保政策性粮食库存质量安全。四是把好安全关。与州属储备粮企业签订“两个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目标、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重大节日、疫情防控、春秋季粮油安全普查抽查等,加大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全州粮食行业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五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涉企收费联合执法,对水电气暖不合理收费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全面自查梳理不合理收费项目。规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收费标准。建立《关于健全完善海南州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的实施方案》《海南州新冠疫情地区城市封控后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明确调控主体责任、丰富调控手段。 

  (五)依法妥善预防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方面。一是保供稳价有力推进。健全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投入320万元实行阶段性价格补贴,制定海南州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疫情封控后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方案,有效遏制食品类价格大幅波动,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平稳。我委物价管理工作连续2获国家表彰,荣获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价格认定工作先进机构荣誉称号。二是应急监测疫情期间第一时间启动价格应急监测机制,执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日报告制度,协同国家统计局海南州调查队深入共和县各大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增加价格监测点位、扩大监测覆盖面、提高价格监测频次,密切关注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需和价格动态监测预警。截至11月底,出动73人次连续10天对市场15种大众蔬菜零售价格和重要防疫物资的市场供应、价格情况进行监测,共采集数据136余条,有效为疫情应急处置提供了可靠的价格数据支撑。三是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关注社会价格舆情,协同相关部门深入农贸市场、商超开展市场巡查,督促商家加强价格自律诚信守法经营坚决制止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等违法经营行为,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和疫情防控用品的价格稳定州县发改、工信、市场监管部门出动340人次开展巡查市场27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630户次,累计报送价格监测报表35期40份。四是保障重要民生商品供应畅通。积极与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沟通,协调解决政府平价商店补货不畅通的问题,落实农副产品、疫情防控用品“绿色通道”政策,确保重要生活物资不脱销断档、价格不出现大幅波动。督促政府平价商店积极履行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义务,保证每天有不少于13个品种蔬菜低于市场平均价15%以上、粮油类低于市场平均价5%以上销售,发挥好平价商店保供稳价作用护好群众“菜篮子”。 

  (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方面。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依法纠错,推进过程公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积极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复议申请。截至目前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二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抓好信访工作,重点跟踪落实,有效提高处置效率,加强《信访工作条例》的宣传教育加强信访事项的登记、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告知、答复、通报等工作,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接待宣传政策、讲清道理换位思考、以诚相待善待群众、避免冲突”。截至目前,到来信来访案件3件,已办结。 

  (七)以强化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方面。一是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2件(主办8件,协办4件),其中州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0件,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9件(主办7件、协办2件),其中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和意见建议7件,政协青海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委员交办提案2件。建议提案均按规定时间完成了办理任务,并按要求将办理结果答复给代表、本人,并抄报州政府、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所有办理结果均已按要求立卷、归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主动公开时效,建立主动公开信息联动机制向州政府申请包括海南州“十四五”规划纲要、“十四五”服务业规划、城镇化规划和《海南州州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信息公开内容,办结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交办问题1起。受理投诉咨询,均在法定期限内按时、规范答复,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有效接受公众监督。三是持续规范信用平台运行。积极与各部门、各地区沟通衔接,定期更新信用平台、“信用海南”网站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双公示”工作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及时报送双公示信息。截至12月初,海南州信用信息平台累计归集双公示14597条,其中行政许可11952条,行政处罚2645条,今年我州在省信用中心组织的“双公示”评估中数据的时效性和合规率提升显著。四是全面落实“凡办必查”要求,在政府资金安排、招标投标、项目审批、中小微企业帮扶、评优评先及人事管理等行政事务办理过程中广泛开展信用状况查询和应用,对守信者“无事不扰”,让失信者付出高昂成本。目前,各地区、各部门成了评先评优、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职务晋升、奖项评选、资金拨付、项目申报、招标投标等多个领域活动中295批次法人单位自然人的信用状况查询工作,信用应用场景更加广泛。 

  (八)健全推进法治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方面。一是州发改委作为全州经济发展的“参谋部”、项目建设的“指挥部”、民生事业的“保障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碳中和、碳达峰”及能耗“双控”等各项措施,对标州委州政府“12345”目标,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统筹疫情经济社会发展,扎实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2022年,预计全州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88.2亿元,同比下降2.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3.9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75亿元,下降10.6%;第三产业增加值60.3亿元,下降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下降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0亿元,下降14.6%;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3亿元,下降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2亿元,增长5%;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9.7亿元,增长34%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253元,增长5.5%,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441元,增长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5235元,增长3.8%。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专门通过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发展改革部门履职用权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积极配合州司法局开展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达标验收,提供涉及我委相关印证资料,全力配合开展好创建工作。四是严格执行学法、用制度制定并印发《海南州发改系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任务台账》《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海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意见等工作方案。五是突出重要节点警示教育,每逢节假日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各级关于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通报,进一步强化干部节前纪律作风管理,组织系统干部集中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纪录片,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同时,引导干部职工通过互联网、电视、学习强国APP、法宣在线等渠道,直观感受各级纪委监委机关惩治腐败、净化生态的零容忍高压态势,从“落马者”的下场中吸取教训,以案为鉴、反躬自省、律己守正。六是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摆在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为法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制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习效果,力戒形式主义,把学法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七是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举措提高宣传效果。借助“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号和“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参加了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知识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在线答题并按时间要求组织全委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络普法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到100%在今年第五个“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根据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举办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关于宪法知识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各项活动。八是举办项目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州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业务科科长,各县人民政府县长、常务及分管副县长,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举办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培训会,重点对《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进行解读;举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班,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发改局负责人及企业管理人员共50人参加了培训;举办了仓储管理保管员技能培训班,两家企业20余名职工参加培训、考试。编印《粮食安全文件汇编》《应知应会口袋书》1000本,印发宣传材料1.2万余份。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还存在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意识不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尚未完全形成,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还不够,依靠法治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的意识工作合力仍需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加强。 

  (一)加强法治建设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系统深入学习民法典知识和国家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经济安全、社会信用体系、营商环境、项目审批核准等业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理论水平。组织开展业务工作方面的专题法治培训,准确掌握有关规定,学以致用,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发展改革工作的能力,努力提升全委系统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水平。 

  (二)做好普法学法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利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全州发展改革工作的法律法规。编印法治宣传手册,在国家安全日、粮食安全日、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中发放。 

  (三)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做好粮食局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提升法治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适时聘用法律顾问,增强法治队伍力量和执法队伍力量。 

  (四)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营商环境工作。持续推进“信用青海(海南)”平台各类数据共享机制,加大《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和《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力度 

  (五)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具体开有关政务信息。推进办事公开工作,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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