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23-00596 | 发布机构: | 海南州农牧局 |
生效日期: | 2023-1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政府信息 |
海南州农牧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州农牧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3年海南州农牧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持续加快全面依法治州进程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州委1号文件、州第十四次党代会及全州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农牧业法治政府建设,为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制定2023年全州农牧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 提升农牧业立法工作质效。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做好《青海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出台和《青海州动物防疫条例》修订等立法工作。
2. 开展农牧业立法调查研究。围绕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农牧业资源环境、法治乡村建设、宅基地管理等组织开展立法大调研,为立法和决策提供参考。
3. 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依法依规制定涉农规范性文件,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持续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切实提升行政决策和管理能力。
二、 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水平
4.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认真执行《青海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做到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重大决策作出前,应当经过法治工作机构或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
5. 加快农牧业部门职能转变。制定完善农牧业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清单、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负面清单等,厘清行使权力的清晰边界。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
三、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6. 全面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完善“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督导机制与责任落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优化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7. 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组织州县级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努力争创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组织各县开展自查和交叉互评,交流经验做法,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完善政策措施。
8. 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准确公示、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开展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增强队伍素质;常态化开展农业处罚案卷评查,公布涉农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修订完善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量化、细化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9. 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力度。开展2023年“稳粮保供”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围绕种子耕地两个要害、农业资源环境、长江黄河禁捕、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私屠滥宰、农村宅基地等领域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落实行刑衔接工作规定,建立部门间、地区间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动执法、定期会商机制。
10.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查纠整改同步推进,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及时总结斗争经验,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开展“回头看”,聚焦问题短板,狠抓整改提升,推进农牧业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11.做好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牢固树立“依法护农、依法治农、依法兴农”理念,积极调解涉农纠纷,依法化解基层矛盾,规范行政裁决,加强信访工作,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打扶”结合和“检打”联动,提升执法相对人依法经营水平,减少违法现象。
四、增强普法宣传教育实效
12. 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总结评估。总结“八五”普法前期工作,谋划好后期工作目标,重点用好普法平台,创新普法方式,落实好农牧业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农牧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13. 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制定本行业普法计划,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农业“大普法”格局。
14. 畅通法律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法律进乡村”牵头作用,丰富普法方式和载体,不断推进农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进一步完善认定培育制度,健全执法人员与示范户“结对子”机制,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全州所有行政村全覆盖。
五、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15. 落实简政放权工作措施。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许可事项,下放县区有能力承担的部分许可事项。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16. 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对审批数量较大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肥料登记、种畜禽生产经营、农药生产经营等许可事项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现更多政务事项“掌上办”。扎实开展“助企暖企春风行动”。
17.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方式。 完善“互联网+”监管执法系统的应用,推动全州农牧业部门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在线监管平台运行和管理。协同编制重点监管数据目录清单,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机制。
六、推进行业自身建设
18. 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贯穿于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
19. 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动力助推乡村振兴。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落实到生活里,推动农牧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20. 加强业务学习。围绕中央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需要,深入开展农牧业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调研和实践活动,充分交流调研成果和实践经验。加强与州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交流合作,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