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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48170/2021-00141 发布机构: 州交通运输局
生效日期: 2021-12-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其他政府信息

海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上报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海南州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部门工作在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和支持下深入贯彻《海南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海南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台账》的要求,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线,以加快推进四个交通发展为目标,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流程,规范执法程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断提升交通系统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提升法治交通工作水平,全州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

一、基本情况

海南州交通运输局系统包括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和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州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个下属单位。州局机关共有公务员6人,工勤人员1名,持有执法证2;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有事业编制人员17人(其中公务员身份4人),持有执法证17人;州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有事业编制人员5人,不具备执法资格。主要担负着道路运输管理、公路路政管理、水上港航监督、海事执法、船舶检验等行政执法职能。截至目前,全州交通运输系统现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6个,全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7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9人。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了《2021全州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1全州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2021全州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和《2021全州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任务台账》,按照明确的任务分工、方法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和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二)加强学习宣传,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坚持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年度学法计划及法治培训重点课程和对外宣传的主要内容,采取党组中心组带头学、集中学与法宣在线线上学、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学习宣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切实增强厉行法治的坚定性、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举办学习讲座、集中学习、组织培训、法律知识测试和旁听庭审等多种学习形式加强全体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提高执法队伍履职能力。建立健全了海南州交通运输局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中心组学法制度等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形成了常态化。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治超宣传月等时机,采取领导干部领学、专题辅导学、研讨交流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学习,党组中心组学法5次以上。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全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海南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及时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明确学习内容,并将学法用法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和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今年组织参加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1次,参考人数和及格率均100%。州县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66次,参加人员累计达2413人次,开展执法业务能力知识测试5次,组织69名执法人员参加省交通运输执法局综合执法能力测试。

(三)履行部门职责,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开展政务事项梳理,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对因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及放管服改革涉及调整的事项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开展了行政事项梳理,制定了《海南州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并通过州司法局法制审核。通过交通行政各项审批项目清理、取消、调整、下放,目前行政审批许可事项19项,行政确认5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审批。行政处罚378项,行政强制13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监督2项,已录入青海省政务事项管理系统。依申请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审批,制定了流程图和办事指南,进一步简化了办理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2项许可,取消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下放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至县级运政管理部门。积极落实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三检合一”和货车异地检测工作,减轻了运输经营者和驾驶员负担,降低了物流成本。2021年,州交通运输局共为群众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1689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100%二是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各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协同监管平台分配了管理员账号健全完善《海南州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海南州交通运输局市场主体或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海南州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一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全面启动。州、县制定印发了《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州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州长任组长、副州长任副组长、州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经费已列入2022年州级财政预算。各县相应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路长组织机构,组建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监管员和护路员的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明确了各级路长及办公室和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的职责,州交通运输局起草完成了“路长制”工作会议制度、督办制度、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及考核办法,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州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起草完成了《海南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广泛征求了州委、州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及各县人民政府、州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十五届州政府党组4次会议和十四届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州政府办公室20211115日印发了《海南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夯实了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更加明确了各级政府、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部门工作职责,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力推动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形成

(五)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机制,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将执法人员信息、行政处罚案件等信息及时在政务平台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向执法对象出示执法证件,做好告知说明。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夯实执法证据链,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对执法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并形成处理意见后上报。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实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审核制度二是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法律法规。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州交通运输系统贯彻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的通知》,及时转发《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填写参考手册(202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操作指南》等相关文件,全州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单位及时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行政执法相关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要求每位干部熟练掌握《规定》所要求的一般规定、行政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执行、案件终结和涉案财物的管理等内容,实现了所有执法人员学习全覆盖。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的执法文书和《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填写参考手册(2021)》,严格规范执法文书,确保执法文书规范合理。三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州交通运输局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工作。

(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文明执法。一是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根据部和省厅相关要求,制发《海南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各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领导小组统筹决策、综合协调推进地区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州执法监督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好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突出整治重点、明确任务措施,严格部署专项整治阶段任务工作。在《海南报》开设专栏,公开了12328监督服务电话和12部州、县交通运输局及执法机构的投诉举报电话,在人员比较密集的场所设立举报信箱18个,在州、县府所在地广场、社区、乡镇和部分行政村张贴公告200份。通过个人自查、同志帮查、服务对象提查,全州共排查梳理顽瘴痼疾问题共81条,已整改81条,整改率100%11月底,全州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开展行政检查1463次,出动车次1663车次,出动执法人员(包含辅助执法人员)5169人次,行政处罚(含警告)441二是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全面落实《海南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开展大练兵18次,培训69名执法骨干、培训安全管理人员7人。组织87名业务骨干及重点货运源头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2021年全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业务培训班。举办全州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暨应急能力培训班,培训业务骨干32名。选派29名党员干部参加省州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37次,组织参加法宣在线各类法律法规测试16,实现了局领导班子更强、干部作风更实、工作劲头更足、质量效率更高的目标。是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和执法人员领证换证工作。对全州交通运输系统退休和调离交通运输系统人员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清理,收回了行政执法证件,对丢失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登报挂失,并将相关资料报送至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运用青海省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系统,为17名持有交通运输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申请换证。组织2名干部参加了司法局组织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并申领执法证件。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州20191月至20215月期间办结的650卷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发现的证据材料收集不全面不规范、调查询问笔录过于简单、文书制作签名审批不完整,共和、同德、兴海、贵南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均未按照要求及时开设罚没款收缴专户,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制度等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限期进行整改五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和答复工作。2021共答复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办理答复率100%;办理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转办案件98起,其中:投诉举报案件85件,意见建议案件13件,办结率为100%

(七)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稳定。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对照行业“9项重点、6项难点任务清单,聚焦道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行、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督导检查539次,检查单位986家,排查问题隐患696处,整改696处,整改率为100%,行政处罚90次。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2个建设单位、1家客运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7家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运输企业行政处罚4.6万元推进行业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州交通执法监督局联合州交警支队、州文化市场执法局建立了常态化议事协商、线索共享、联合督导、联合宣传的工作机制。联合西宁市交通运输局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西宁至玉树、西宁至共和非法营运,出动执法人员338人次、开展检查110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5辆、共处理投诉11起,保证了春运”“五一”“端午节、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和中秋、国庆节期间客运市场稳定。依法加大对辖区18家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力度,累计巡查201家(次),监督货运车辆出场19201辆,处罚源头企业3起,监管率达100%共检查货运车辆7418辆,查处违法超限运输案件51起、卸载货物402.2吨,超限率控制在0.68%加强水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先后6次对各水运企业开展经营资质和开航条件复核工作检验船舶35艘,开展船舶安全检查54550艘(次),发现安全隐患61项,完成整改61项,确保了水路运输持续安全向好。提升应急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编制完成了《海南州水上搜救和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强化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密切关注气象和灾害预警信息,掌握全州气象变化趋势特点,及时通过社会公众媒体,多方式、多渠道发布道路预警预报信息,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917日,在龙羊峡库区组织开展了2021年海南州水上联合应急搜救演练,共有31家单位、17艘船舶,58台车辆、130余人参加了演练活动。同时,辖区各水运企业已组织开展船舶失火、防暴恐、疫情防控等不同科目的应急演练12次。

(八)全面推进普法治理,弘扬法治精神。根据“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来,认真开展治宣传月综治平安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民法典集中宣传、信用交通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全州交通运输部门主动深入企业、农村牧区,利用广播、电视、主流媒体以及汽车客运站、公交站牌、出租车(显示屏)、公交车、班线客运车辆等人流密集场所和公共活动场所,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持续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青海省公路路政条例》《青海省高速公路条例》《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等法律法规,累计出动交通运输安全宣传人员400人次,出动宣传车55台次,设置宣传点6个,接受咨询2000人次,悬挂横幅30条,展出展板622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使广大农牧区群众认识到了交通运输安全的重要性,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情况

 根据州编办《关于海南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南编办发〔201957号)精神,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已于20194月挂牌成立,为州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县级综合执法类事业单位,由州地方海事局、州水陆运输管理处、州路政管理所合并组建,核定编制18名,内设机构4个,实有人员17人,转隶人员全部到位,符合相关规定,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核定和领导职数配备与三定规定相符,制作的单位和内设机构牌子与三定规定的名称相符,已刻制单位公章和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县外,共和、贵德、贵南、同德、兴海5县已挂牌成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已全部到位。其中:共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编制20名、实有20人,贵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编制12名、实有14人,贵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编制8名、实有9人,同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编制10名、实有7人,兴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编制5名、实有7人。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本领和意识有待提高,落实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亟待提升二是法治建设整体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建设力量依然薄弱,人员队伍整体法律素养和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力量不足,业务素质不均。三是普法宣传、法律顾问、执法装备购置、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等经费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仍需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首要任务,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着力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全面学、深入学,发挥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全行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认真实施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和对全民普法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抓好行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加强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三是继续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全面落实《海南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对执法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四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做好行政应诉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努力提高办案质量、效率,逐步构建依法行政长效机制。五是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依法行政工作需要,不断完善法制机构的职责,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六是进一步抓好行政处罚规则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强化监管,规范行为。七是积极推行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参与部门制度建设、决策咨询、执法监督、案件代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八是完善各执法单位四基四化建设标准和制度体系。严格执法人员及执法证件管理,巩固建设成果,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完善执法装备标准,全面落实建设要求,加大执法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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