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20-01079 | 发布机构: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1-01-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南政办〔2020〕36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南州加快推动5G产业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海南州加快推动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6月23日
海南州加快推动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纲要》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部署要求,发挥5G对海南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作用,提升全州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水平,促进5G技术与各行业融合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树立5G“新基建”理念,坚持政府引导、行业推进、资源共享、服务社会,加快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推进站址资源共建共享和社会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全面提升5G通信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公众利益,为深入推进“一优两高”、强化“四种经济形态”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应用推进,按照集约化、同步化、系统化和安全性要求,编制全州5G基站站址规划,深化5G与社会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严守安全底线,力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应用,提升共建共享水平,确保5G网络高效、安全、可靠、稳定。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建设5个县域及重点区域5G基站100个以上;启动5G规模化商用,完善城镇及旅游区5G网络覆盖,并逐步向乡镇、农村地区延伸。2020年至2023年,5G基站超800个,社会杆塔资源共享率将达到80%。2023年底,5G在生态治理、民生服务、城市治理、文化旅游等领域广泛应用,覆盖范围更加广泛。深度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逐渐显现,集约精细智能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5G基础建设
1. 编制5G专项规划。建立通信基站空间布局规划定期修编机制,将5G铁塔、基站、局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在后续规划修编中进行相应调整并严格遵照实施。对现有基站全面进行5G网络改造并纳入控制性详规。将交通干线、公路、水路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交通建设规划。
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交通局、各5G运营商
2. 开放共享公共资源。各县、各部门要全力支持5G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公共交通场所枢纽、公共绿地、广场、桥梁、隧道等公共区域;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医院等要免费开放所属建筑物;各相关部门在符合安全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免费开放所属路灯杆、公安(城管)监控杆、交通信号杆、交通指示牌、公交车站亭、电力杆塔、广告牌等公共设施;住建部门要积极协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的5G建设相关工作,在符合安全和所属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开放共享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楼顶等各类资源。减少用地成本、提高资源使用率,统筹规划建设智慧杆及配套资源,通过对已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标准的适应性技术改造,完成5G多功能杆应用部署,实现“一杆多用、综合复用”的应用效益,促进信息基础资源社会化共享和集约化应用,推进公共资源共建共享。
牵头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州住建局、州公安局、州交通局、海南供电公司
3. 探索智慧杆塔建设模式。按照全州多杆合一规划相关要求,结合我州路灯建设和管理实际,明确路灯杆智慧杆体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及建设运营管理模式,明确各方责任,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新型模式,整合智慧杆塔使用单位功能需求,统一规划、统筹共建。新区建设和新建市政道路工程,应整合存量交通信号灯、视频监控、照明、环境监测等设备和通信设施,做到一杆挂设,统筹考虑电力引入、通信线路管道预留。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配合单位:州交通局、各5G运营商
(二)加快推进5G应用示范
4. 5G+加工制造。支持制造企业、5G网络运营企业聚焦海南州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开展5G网络技术应用,推动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全面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构建数字化产业链。推进工业互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低成本、模块化工业互联网设备和系统部署应用,开发工业互联网APP。
牵头单位:州工信局
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各县人民政府
5. 5G+智慧商务。鼓励运用5G信息技术,推进数字商务发展,加强商务数字化改造,培育智慧商圈,发展信息消费、时尚消费等新模式,加快电子商务5G技术应用,加强社区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盘活零散服务资源,助力智慧社会建设。
牵头单位:州工信局
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各县人民政府
6. 5G+生态环保。充分应用5G技术智能应用生态感知系统,促进生态环保应用体系规划建设,提高实时监测和感知能力,围绕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全天候、多层次的“天地水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扩大检测范围,提高检测质量,增强预警及应急处置能力。推进5G在河湖长综合管理系统中的应用,提高对州内水源河流的环保监控和管理能力。用5G技术贯穿决策系统、指挥中心、环境质量管理、环保政务服务、污染源监管和智能服务保障等各个环节,让生态保护“有数”。同时,积极为生态农牧业、生态旅游文化业和优势清洁能源产业等提供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推动区域生态产业“智慧”发展,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局、州文旅广电局、州工信局,各县人民政府
7. 5G+民生服务。促进5G在教育、政务、医疗、养老、社会治理、精准扶贫等民生领域的应用示范,结合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物联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推进5G在城市精准治理、惠民服务、社会救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精准扶贫等重点领域的应用,提高智能化水平。
牵头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扶贫局
8. 5G+智慧城市、园区。依托海南州大数据产业生态链,加快新型智慧城管建设,强化城市园林、综合执法、环境保护智能化建设,实现工业园区、服务业聚集区、文化创业聚集区为主的互联互通,建设绿色、节能的高原美丽城镇。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配合单位: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管委会,各县人民政府
9. 5G+智慧农牧。聚焦农牧业生产、加工环节智能化改造,推进5G网络在农业种植、畜牧养殖、水产养殖中的应用,提高农机装备信息收集、智能决策和精准作业能力。选取牦牛、藏羊、冷水鱼养殖及果蔬、药材种植等特色领域,以农情监测、智能灌溉、防灾减灾等应用为重点,推动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升智能化、精准化、数字化水平,推进5G物联网应用与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环节融合。
牵头单位: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
10. 5G+智能交通。选取有代表性的道路场景,开展车路信息交互、风险监测及预警、交通流检测分析、车辆空载率(实载率)、城乡公交运行动态安全监管、车站码头库区的实时监控、重点区域公路视频监控、出租车(网约车)车辆管理信息平台、客运危货及货车管理系统、水运交通安全监管平台、交通信息发布平台等应用拓展。结合传感器、高精度地图、北斗定位等技术提升路网安全与运行效率,为智能驾驶奠定基础,推进交通干线和枢纽的人脸识别进站、移动支付等应用。
牵头单位:州交通局
配合单位:州公安局、各县人民政府
11. 5G+清洁新能源。聚焦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在数据采集、开发、建设、运营、维护、传输、管理等方面应用5G技术,创建数字化光伏电站、虚拟数字风场,推进智能运维、智能调度、智能交易、智能感知等应用场景发展,创建清洁能源数字化创新中心、数字化电力远程运营中心等。充分发挥海南州全国新能源引领优势+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变革优势,建设全国规模最大的新能源集中智能运维服务基地,高水平打造“新能源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和“国家级能源大数据产业基地”,促进新能源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
牵头单位: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各县人民政府
12. 积极培育引进5G企业。依托海南州大数据产业园,形成资源集中优势,积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有关5G创新企业入驻海南,并加大对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为5G运营企业满足低时延、大宽带等要求,为5G产业发展提供平台和服务。
牵头单位:州工信局
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科技局、云谷大数据公司、各5G运营商
(三)优化5G发展环境
13. 降低通信设施运营成本。全力满足基站建设对电力增容的需求,组织推进具备条件的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对符合条件的通信基站实施电力直接交易;对尚不具备条件实行直供电的5G基站,按照《青海省发改委关于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要求,加强价格执法力度,建立相关失信管理制度。对既有商业、商品住宅小区建设的通信基础设施,涉及场地租金的,收费标准可参考该建筑相应区域的平均租金水平,具体由相关主体自行协商。除场地租金和电费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目,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阻挠通信基础设施进场建设。鼓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利用公共建筑屋顶部署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利用清洁能源满足5G通信设备供电需求,降低城市电网增容压力。支持开展通信网直供电改造,简化市电增容审批手续,加强末梢电网供电质量,加速全省5G网络建设。
牵头单位:州工信局
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市场监管局、海南供电公司、海南铁塔公司,各县人民政府
14. 优化建设审批流程。将5G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审批,结合海南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简化基于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允许海南铁塔公司加入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办事大厅,行使通信基础设施审批职责。对符合规划的基站建设项目,缩短审批周期,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建设单位依据空间布局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分区域、分批次提交基站建设申请,经自然资源局审核、备案后,报住建、林业、交通、工信等管理部门审批办理建设手续。
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各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州住建局、州交通局、州林草局、州工信局、州政务服务监管局、各5G运营商
15. 加大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力度。州公安局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信息基础设施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5G网络设施设备安全;各通信运营商要依法履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公开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信息。各县、各相关部门要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通信基础设施迁移或损毁,应予以补偿,对迁移或损毁的通信基站要按照同等数量提供替代站址并保证传输便利,遵循“先建后拆”的原则,确保5G通信网络稳定运行。
牵头单位:州工信局
配合单位: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人民政府
16. 加强5G频率保障。加强对频率资源的管理,规范公用干扰器使用,加大频率干扰查处力度,依法打击违法用频行为,确保5G网络可靠运行。5G基站设置建设使用单位应主动协调解决合法无线电台(站)使用单位的干扰问题,无线电台(站)使用单位积极配合。建立无线电干扰排查机制、无线电台(站)数据库与电信运营企业、铁塔的公众移动基站数据交互机制。2020年7月10日前实现全州基站数据实时交互和动态更新。
牵头单位:州工信局
配合单位: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文旅广电局、州气象局,各县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不断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为组长,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州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5G运营商分管领导为成员的“5G通信设施建设及产业应用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工信局,负责制定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统筹推进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经领导小组审议的5G基站建设年度计划,各县、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解计划抓好组织协调和要素保障,加强协调推进和监督管理,加大对本地区5G网络建设和应用的组织推进力度。
(二)加大政策和人才扶持。工信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加大绿色产业引导资金等现有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对创新引领明显、带动面广、社会效益大的5G关键技术、重点应用和共性平台给予专项扶持,鼓励创业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等社会资本支持5G发展。人社、科技部门要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支持高端5G人才创新创业,加强5G人才扶持,构建5G产业人才队伍。
(三)加大安全领域保障。要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预警机制,建立组织严密、高效顺畅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工信部门要加强5G网络、重要信息系统及数据资源保护,构建多层次、多纵深的综合防御体系,并积极推广应用攻击防护、漏洞挖掘、入侵发现、态势感知、可信芯片等5G安全产品。
(四)加大宣传舆论引导。要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广泛宣传5G在带动产业发展、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提升农牧民群众生活品质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为通信网络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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