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20-01089 | 发布机构: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1-01-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南政办〔2020〕61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南州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重在保护、要在治理”根本方针,立足海南州在青海省黄河流域独特区位,加快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防洪、供水、生态等水安全保障能力,助力全州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充分发挥水利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结合全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形势
治州方略,水为大政。海南州地处三江源区中的黄河上游地区,是“中华水塔”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系青藏高原东北部生态安全和控制西部荒漠化向东蔓延的天然屏障。黄河横贯全境长达411.3公里,我州输入水量占全省黄河水量的19%,水资源丰富。加快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不仅关系全州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而且关系全省乃至黄河中下游地区水生态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水利事业发展,水利进入大投入、大发展、大建设的新时期。海南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是青海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的重大要求,积极作为、精准施策,大力开展水利重大工程建设,为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生态、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我州境内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水工程不足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水生态、水环境脆弱是巩固生态安全屏障的明显软肋,水灾害突发多发频发是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大隐患,水法治、水管理薄弱是制约水利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发展形势,将水利改革发展作为泛共和盆地崛起的重大战略,抢抓机遇,夯实基础,破解水瓶颈、补齐水短板,推动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为依据,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注重治水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突出水利发展谋长远、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大力推进水利建设,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着力强化水利管理,不断提升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灾害防治能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海南提供水利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节水优先。推进国家节水行动,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完善节水制度标准,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强化节水监督管理,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
——坚持空间均衡。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优化发展结构、布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坚持系统治理。统筹自然生态各种要素,把治水与治山、治林、治田、治湖、治草、治沙结合起来,整体推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水生态良好、水环境优美。
——坚持城乡统筹。注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加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水利建设,促进城乡共享水利发展成果。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政府与市场两手协同发力,强化规划引领,管好水资源,推进水价、水权、水市场等重点水利改革,激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完成“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预期目标。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全面达标,其中全社会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1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分别达到20%和15%,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474以上;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黄河主要支流、重要城镇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56平方公里。农牧区自来水普及率、集中供水率分别达到85%和9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县城达到或优于Ⅱ类、重点乡镇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分别为100%和 70%。共和、贵德、贵南三县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明显增强。
到2025年,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中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均达到省定指标,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向好。共和盆地州境内水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建成“三滩”引水生态治理一期工程、哇洪水库等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水生态保护监管明显加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明显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推进,全州水利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到2030年,构建以中小型水利工程为重点的多源互济、配置高效、辐射周边、稳定可靠的多点供水网络,有效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突出问题,初步形成科学高效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和谐文明的水生态保护体系、健全完备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系统完善的水利管理体系。基本实现“水利工程网络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生产用水高效化,水旱灾害可控化,河湖环境优美化,工程运行良性化,管理手段信息化,公共服务法治化”的水利现代化目标。
三、主要任务
(四)补齐补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
1. 统筹谋划重大水利项目。坚持以供水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为重点,统筹考虑水资源短缺及时空分布不均的现状,建设适合州情的水利建设网络。围绕“泛共和盆地城镇区”战略部署,重点开展共和盆地及其外围水资源配置、干热岩资源开发利用等用水需求项目。统筹做好贵德县拉西瓦北干渠灌溉项目,贵南县茫什多、哈拉河、下洛哇水库,同德县江前水库,兴海县夏囊水库,共和县哇洪水库灌区工程,贵南县茫什多水库与东吾羊水库水系联通工程,各县乡镇供水(水厂)等水利工程前期工作,高起点谋划一批战略性、全局性重大水利工程。
2. 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海南州“三滩”引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提升耕地灌溉保障能力,新增和改善40万亩耕地灌溉面积。推进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南干渠延伸段、同德县尕干水库配套灌溉及供水、贵德县马什格羊水库灌区、贵南县东吾羊水库、曲卜藏水库配套灌溉及配套供水工程建设,加快西河(新街乡段)、西龙沟(二期)、巴曲河(尕哇麻村至班多村段)等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构建布局合理、配置高效的水利保障体系。
3. 加快推进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城乡供水工程建设,重点推进五县县城供水工程建设,县城供水管网向周边农牧区延伸工程,不断提升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加大农牧区人畜饮水、农田灌溉、节水示范等工程建设,更新改造共和县沙珠玉、沟后水库、切吉水库,贵南县茫拉、沙沟,贵德县西河、东河,同德县团结渠、卡东渠、巴沟渠等灌区,提升农牧区供水保障能力。
4. 加快推进生态水利工程建设。推进黄河两岸及其支流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以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为重点,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方式,构成带、片、网、点综合防护体系。加快建设贵德县黄河水生态修复治理、共和县恰卜恰城镇周边、贵南县茫拉河流域、兴海县大河坝流域和同德县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切实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和生态自我修复功能。加快推进贵德县“黄河上游高质量发展城市”青海样板和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按照“水绕城、水穿城”理念,为贵德县打造水乡景观、营造生态宜居康养示范基地提供水利支撑。
5. 加快推进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持续推进黄河干流贵德县、同德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加快建设共和县布哈河、沙珠玉河、恰卜恰河(支流段),贵德县西河,同德县巴曲河等主要支流以及共和县恰卜恰镇东河道、贵德县尖春河滩、兴海县杜宗沟、尕科河、同德县豆后索河、尕干河、果什布河、贵南县热水沟、土鲁、郭拉沟等中小河流和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农牧区抗旱水源工程,继续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重要城区达到三十年一遇、一般城区及农村人口密集区和重要农田保护区达到十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6. 加快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完善山洪灾害、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运行、水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执法监管、安全生产、政府服务等各类应用系统,优化雨情、水情、墒情、工情等各类监测监控站点布局,提高采集率和覆盖面,提升信息存储能力、传输能力和安全保护能力,建成“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广泛共享、深度融合”的智慧水利体系和综合监管平台。
7. 加快推进水利文化建设。加强传统水文化的发掘和保护,提升水利工程的文化内涵和文化品位,开展文化兴水行动。合理利用景观元素塑造景观特点,在各县城城区段已建防洪堤、湿地等工程的基础上建设水文化博物馆、亲水长廊、亲水家园等集景观、文化、休闲于一体水的生态景观。以黄河龙羊峡水电站为支点,着力推进全州水工程、水文化、水生态、水保护教育进程。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三江源水文化节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精神形态的水文化建设。
(五)实施节水增效行动
8. 全面推进社会节水。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制度,在取用水建设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等方面开展节水评价,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大力开展节水行动,推动全社会节水,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节水责任,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9. 全面推进农业节水。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加大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设施建设,转变农业灌溉方式,调整种植结构,优化配置水资源,全面推广水肥一体化和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依据农作物生长需求按时按量进行供水灌溉,提高农业综合产量。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建立节约用水的计量体系,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10. 全面推进工业节水。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根据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以及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推动生产纯净水、矿泉水、饮料等以水为原料的企业,采用节约用水工艺和技术,回收利用尾水。对超过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
11. 全面推进生活节水。大力推进智能化水表安装使用,鼓励居民家庭使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20年底,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加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统筹推进乡村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建立健全水费收缴机制,因地制宜推动计量收费。
(六)全面提升水利行业监督管理水平
12. 强化水资源监管。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坚决守住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切实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执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重大产业布局和各类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加强州境内干支流水电站水量调度监督管理,维持流域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13. 加强河流湖泊监管。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河湖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依法划定河湖保护范围和开发利用河湖岸线,严格水生态空间管控。加强涉河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遏制违法乱建现象。加强河湖水生态修复,加大河湖水环境治理,统筹解决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等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严格执行《海南州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制定《海南州河道采砂规划》,合理划定河道采砂范围,有序开展河道采砂活动。
14. 加强地下水监管。对开发利用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逐步取缔或关闭。开展州境内地下水限采区划定工作,2020年底前,全州各县完成地下水限采区范围划定。
15. 加强饮用水水源监管。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规范化建设,2020年底前县城供水水源地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持续推进重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加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饮用水安全监管,定期开展城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检测工作,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16. 强化水利工程监管。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严格落实“法人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机制,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考核评价,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强化工程运行管理,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省州级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单位。
17. 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加快布局全州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水土流失状况进行动态监测。依法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监管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情况,从严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18. 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强水利工程施工程现场巡查,实施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和清单式监督检查,加强水库大坝、淤地坝和小型水电站安全运行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基层防汛预报预警和群测群防体系,夯实水灾害防御基础,严守水旱灾害防御安全底线,确保汛期防洪安全。
(七)探索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19. 健全完善水利服务体系。深化国有水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公益性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落实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深化拓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大力发展培育农牧民用水户协会,加大财政对用水协会规范化建设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使用水协会成为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主体。
20. 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水价杠杆作用,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区分供水不同用途,以业定价、以质定价、以量定价,城镇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农村生活用水实行基础和计量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农业用水通过精准补贴等办法,既不增加农民负担,又促进农业节水。
21. 严格依法治水管水。加强水利综合执法力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管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对人为水土流失、破坏水源保护设施、非法盗采砂石、污水直排入河、损坏供水设施、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系协调机制,对涉水违法行为提前介入调查,依法排查化解水事矛盾纠纷,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四、保障措施
22.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治水兴水主体责任,把水利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各级水利部门要牵头抓总,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牧、林草、金融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水利改革发展。
23. 切实创新投资模式。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创新投资管理模式,建立企业化开发运营,鼓励社会和个人参与项目建设。采用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方式,规范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不断发展壮大全州水利事业。
24.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培养、选拔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水利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大水利干部职工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加大基层水利管理服务体系队伍建设,采取定向、委培的形式加大高等院校对本土水利人才的培养,不断壮大水利人才队伍。加大水利科技投入,推广使用先进技术,提高水利发展水平。
25. 营造水利发展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州情水情宣传,不断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推动全社会关心水利、支持水利、参与水利建设。突出抓好媒体宣传、新闻宣传和舆论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20年9月22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