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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48170/2021-00119 发布机构: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1-03-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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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州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以及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战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大局、全面依法治州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完成了2020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台账》所确定的7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一、2020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持续转变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3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要求,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承接5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2项、调整2项、承接1项。规范运行程序、压缩办结时间、优化审批流程,推进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完善一网通办审批模式。推行事项一窗办,推行服务压缩减,编制完成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和公共服务6张清单,已完成23个部门的完整版、简易版办事指南编制。加强政务服务。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全州完成政务服务事项15730(依申请类3981项,依职权类11749),对接入驻行政许可事项147项,公共服务事项115项,网上可办率均达到90%以上。州、县、乡(镇)、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州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共进驻政府部门28个,设立窗口25个。搭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矿业权、国有产权等四大类交易市场整合全部到位,公共资源一张网交易目标基本实现。积极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应用工作,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无纸化交易范围大幅度提高。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共有400余家供应商入驻网上商城,州政府采购进入云时代。州发改委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事项共计669项,其中已办结558项。州公安局推出10项便民措施,实施申请材料四个减免、普通业务一窗同办等服务措施,将全州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机制。州水利局制定行政许可高频事项实施清单、行政许可四个办目录清单、行政许可 压缩时限实施清单,提高了审批效率。贵南县在政务大厅开展好差评评价,其中非常满意为2997次,满意为22262次,基本满意为6次,总数达到25265次。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证照分离改革,以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办理审批事项14202件,企业登记已启用全程电子化,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制定下发《海南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州自然资源局将全州不动产登记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为企业和群众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制定了《海南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流程图》,明晰工作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制定了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类等五类项目审批办事指南和审批流程图,实施分类审批,明确审批事项50项。开展依法防控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狠抓疫情防控处置各项工作,累计排查各类公共场所73490家次,设立交通检疫点和劝返点1013处,累计排查2.07万人。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通过开展大培训、大演练、大督查,不断提升疫情防控能力。认真落实六稳六保措施,工业企业、市场主体实现全部开复工,全州上下保持了疫情零感染、零病例。扎实开展了以送政策、送服务、解难题、促发展为主题的春风暖企行动, 213个联点单位与276家企业结对,抽调561名干部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多对一入企帮扶活动。发放复工复产贷款6051笔共14.08亿元,积极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和商贸流通服务业项目,落实发展专项资补资金517万元、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154.64万元、失业保险203.15万元、工伤保险221.6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367万元。为各类企业延期税款964058万元。累计减税降费各项税收5737万元,其中:今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新增减税2265万元;去年年中出台政策在今年翘尾新增减税3472万元。落实工商业用户用电优惠电费38.89万元。建立入企服务常态化工作机制,将春风暖企作为一项常态化机制建设,提出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加大政银企对接、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减轻企业负担等九项重点措施,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全面提升政府职能部门服务企业工作水平。州工信局持续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2019年至今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1.68亿元,做到政府清偿民营企业账款率100%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海南州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的通知》,不断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控法治意识。创新社会治理。认真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涉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自治州繁荣发展和长治久安各项事业发展扎实开展扫黑除恶、生产安全、食品药品集中清查等系列专项行动,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八类案件显著下降。贵南县扎实开展全国乡村治理试点工作,针对全县不同领域恶势力的问题,开展十二个领域行业清源行动,依法整治乱点乱象。同德县推行寺院依法治理和藏传佛教民间活动规范治理双轨并行治理模式,实现了宗教治理由乱到治、由无序到有序的转变,促进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全州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建立应急响应统筹协调机制,实现消防、气象、水利、供水、交通运输等联动单位信息共享。州林草局组建扑火队伍85支、队员2001名,应急分队15支、队员729人。举办防灭火知识培训班6期,开展应急演练18。州气象局与州应急管理局先后3次联合开展防雷安全执法检查4次,覆盖率达到100

(二)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行政立法。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科学编制州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制定了《海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审查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56件,提出审查意见200余条;向州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报备州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对各县1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同德县完善同德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同德县规范性 文件清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各县、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第四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州政府及其办公室继续有效(保留)42件,修改17件,废止(失效)29件。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涉及《民法典》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其中废止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修改1件。

(三)健全工作机制,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制定出台《海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海南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中共海南州人民政府党组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试行)》等一系列行政决策制度,全州各级行政部门普遍建立了相关制度,确定决策事项范围,规范决策程序规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府工作规范体系。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推动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青海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各县对重大事项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政决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法律顾问的服务保障工作,积极为法律顾问履职创造条件。各县通过统一聘用法律顾问为县、乡镇和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报酬及经费。一年来,州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制度建设 80余件、决策咨询 115件、委托代理复议应诉案件30余件,提供法律意见230余条。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州级财政承担20%、县级财政承担80%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把握关键环节,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设置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州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等7个州级综合执法监督机构。各县成立行政执法大队56个,年内完成人员调配等工作,形成了州级抓监督、县级抓执法的工作格局。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及时划转现有执法人员,保持队伍稳定。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后开展2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查,督促整改存在的各类问题,指导基层执法单位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州市场监管局查办各类案件615件,法制机构审核率达100%,核审意见采纳率为100%。贵德县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督查整改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州交通局制定印发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州住建局认真对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督察反馈问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卷宗制作和管理制度,制定了《海南州住建局罚没款收缴制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10月份,制定下发《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安排全州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州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组织完成了案卷评查活动,及时整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力提高了案卷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抽调州农牧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利用10天时间,深入共和、贵德等县和州自然资源局、州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开展了2020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督查通报督促整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年内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证件换领和年审工作,州县司法机关审查申领人员资格1120人次,新办执法证件399本,换发146本,年审169本,备案104本,注销无效行政执法证件227本。8月底州司法局与州农牧局联合举办了45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兴海县11月份举办了68名执法人员参加的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培训班。5月底,州农牧局联合海北州渔政执法支队、共和县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海晏、刚察县渔政管理局,在青海湖开展渔政执法岗位大练兵活动,有力提升各自执法能力。

(五)畅通监督渠道,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注重将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与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全力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行政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州政府及各部门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9件、政协委员提案72审计监督力度持续加大,全州审计机关共安排审计项目120项,审计查出问题金额13.64亿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13.64亿元,对2019-202023个重大建设项目,反馈问题12条、提出意见建议21条。制定下发了《2019年全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00余条。州市场监管局公示各类市场主体办理的许可事项近8000余条,公示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615件,公示率达100%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下发了《海南州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建立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州市场监管局梳理全州市场监管领域抽查事项115项,开展全州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检查9批次,抽查企业350户,按3%的比例,随机摇号产生150户企业,92名执法人员参与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公示率、及时率均为100%州统计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贵德、同德、兴海三县40家统计调查对象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强化诚信建设。更新信用平台、信用海南网站内容,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进行7天时效公示,建立凡办必查机制,落实实行红黑名单制度,实施共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A级纳税人等红黑名单。扎实开展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全州公务员诚信档案实现全覆盖。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在市场监管、招投标等过程中,深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加强政务公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制定下发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重点公开新冠肺炎疫情及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及执行情况、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信息公开,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六)注重多方联动,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发挥行政复议诉讼的定纷止争功能。年内全州各级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件,受理12件,办结10件,行政调解成功1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州县法院开庭审理行政应诉案件9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9件,出庭应诉率87%,工作人员出庭率100%下发《2020年上半年全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通报》,对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进行分析,通报了出庭应诉情况。化解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制定下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机制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党建+社会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安细胞创建等重点工作,制定下发《关于人民调解防风险、化纠纷、护稳定活动实施方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125次,发现矛盾纠纷364件,预防纠纷75件。推动律师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严格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全州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89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611件,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44件、公证532件、司法鉴定315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对接,积极推广共和县诉调对接、同德县三调联动等调解模式目前,全州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2211件,调解成功2209件,调解成功率99.9%,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3237.4万元,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665件。贵德县将行政纠纷调解纳入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范围,构建行政争议多元调解前置、法院诉讼断后纠纷解决体系,切实化解行政争议,助推基层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同步推进。规范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梳理公布《海南州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确定涉及土地权属、移民安置、林木林地权属等方面行政裁决事项13条。强化仲裁工作。年内劳动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30件,涉及标的727.93万元,涉案人数30人,结案率100%,其中,仲裁裁决11件,涉及劳动者11人,调解19, 涉及劳动者19人,调解成功率达63%

(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法律资格考试制度,组织85名新提任副县级干部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124州政府举行2020年以来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法治素养和能力得到新提升。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全民守法意识。组织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三新思想,全州各级行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用坚定的思想推动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州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海南落地生根,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制定印发了《海南州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或平台及时推送民法典知识1000多条次,阅读总量超过20万人次。开展宣传进村、进社区活动,全州共召开民法典知识培训会、动员会、讲座会31次,集中宣传活动54次。全面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法律十进活动为载体,以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依托,以突出普法重点为关键,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宗教寺院等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 110”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23”气象日等共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300场次,重要节日节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160场次,送法进乡村、社区、寺院、学校、企业等活动1500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8万余份,接受法律服务群众12万人次。圆满完成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组织开展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为开展八五普法奠定了基础。

(八)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保障机制。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州、县党委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依法治州、依法治县的重点工作范畴,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督查考核;州县政府及其部门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对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等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州委常务会年内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专项汇报1次,审议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政府规章草案等重要事项;州政府党组专项听取汇报,党政主要领导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作出了相应批示,分管领导亲自主持工作安排会议3次,参加重点、督查等活动4次,及时听取各项汇报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党委中心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无缝对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下发《海南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台账》,明确目标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细化责任分工。向州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详细安排部署。召开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重点工作,4个县和6个州直部门交流工作经验,总结全州示范创建工作,对10个年度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进行授牌。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强化督促检查。开展专项督查2次,完成了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在我州的专项督查,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自查2次,对查出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推动了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2020年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收官之年。一年来,海南州认真总结五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10月份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察,各项工作得到督察组的好评。同时对照《纲要》的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尚有一些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还不强;各地各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充分、不平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措施尚未全面落实;机构改革后虽然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工作职能进行了整合,人员进行了调整,但职责还没有完全融合,工作还没有形成合力,影响了整体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全面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开局之年,全州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以解决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按照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为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精准的法治服务、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准确把握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组织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和干部职工开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学习宣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具体举措,进一步理清思路,制定出台海南州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制,强化督查力度,抓好队伍建设,着力构建党委领导、分工实施、分级负责、全面参与的体制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发挥各级党委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主动听取工作汇报,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统筹各方力量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强化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提升用法治方式解决深层次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各级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宪行政,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全过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优化政府机构职能。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和调整以及落实和承接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抓紧制定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登记时间,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

(四)完善行政制度体系。科学编制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落实年度立法任务,认真做好组织起草、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审定修订等各环节工作,确保立法计划按期推进、如期完成。着力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制定法规规章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做到既系统完备又简明易行。切实做好《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坚持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逢文必审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五)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在制定和修订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尤其是涉及市场主体和人民切身利益的要充分听取和吸收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群众的意见。扩大法律顾问制度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年内完成到期的州委州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工作,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依法、及时、客观提供法律意见,为州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逐步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强化执法监督,积极推进执法监督平台建设,督促州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发挥职责,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断完善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在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系统中开展资格审查、人员培训、组织考试、审查办证等工作,及时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两证的动态化管理,不断提升全州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

(七)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能力。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机构改革,健全复议机构,加强复议工作队伍建设,完善复议工作机制,确保州县两级政府复议机构全面承担本级政府及部门的复议任务;改善复议案件办案条件,积极推行行政复议案件网络办案平台,提升网上办案水平,扩大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力度和范围;规范行政应诉行为,督促落实《海南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提高全州行政负责人出庭率,尊重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八)强化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主要负责人对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和出庭应诉。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对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安排,做好2021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的分解细化,制定2021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台账,明确全州各地区各部门年度工作职责、任务和措施,落实考核督查任务,强化考核督查力度,确保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提升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引导州县政府及其各部门工作人员带头崇尚法治、敬畏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能力,接受法律等各方面监督,依法行使各类行政权力,奉公守节,廉洁为民,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作出更大贡献。

 

 

 

20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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